1、这个归全部业主共有。
2、但实际中,可能二楼的部分业主使用,这个不符合法律的。
小区商铺楼顶平台到底归谁所有一、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毗连房屋(指结构相连或共有的房屋)的毗连部分,往往既是某个业主享有所有权的建筑单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一部分。因此,屋面平台应当是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二、但由于屋面平台有其特殊性,根据我国现行建筑规范,屋顶是不计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当然其也不计入分摊面积。另外,屋顶平台不能以公示形式进行权利登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小区的外墙面所有权属于业主共有。此外,共有部分还包括物业服务用房、楼顶平台、大堂、楼梯、过道等,但楼顶平台根据规划文件规定专属于单位业主的除外。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
2、审核: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信息录入电脑,然后当场印制证件盖好钢印。
房产证没有下来可以更改名字。不动产变更以登记为准,房产证没有下来,说明还没有进行到房产登记这一步。具体情况如下:1、购房合同还未进行备案登记的,可以直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更改名字;2、购房合同已到房管局进行备案的,只能通过与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再次进行备案,并撤销之前的购房合同备案,才能变更房产证名字。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
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代表业主的利益,并监督物业。一、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二、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依法成立。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
车停在地下车库被水淹了,谁负责如下:1.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按约定负责赔偿。2.如果物业公司疏于防范,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受损,需承担责任。但若是不可抗力因素,则不承担责任。3.如果因为排水系统无法满足排水的需要,导致地下车库进水汽车受损,则开发商可能也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如果的老人单独的承包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的。如果是家庭承包土地,在没有到承包期限前提,可以有家庭其他成员,办理继承,继续承包使用土地,前提是,继承者也需要是本村户籍。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当事人对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属没有约定的:1、专利申请权属于研究开发人。2、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用优先受让权。3、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决定小区内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时,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
你好。进行工程建设应该取得审批手续,且不得影响邻居采光通风
你好,可以向住建局投诉
小区绿化带属于业主共有还是物业所有?小区绿化带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物业管理公司只是负责小区的日常服务,对小区内各项设施(包括绿化带)没有所有权。绿化带属于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在接受物业服务委托,对绿化带有保管、维护、养护的职责。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报警解决
这肯定是违章建筑,必须拆除。先找居委会,然后街道办事处,如果都不能解决就拨打当地政府热线电话,投诉。可以拍违章建筑照片,在微博上发图文,文章当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政府,城管等多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业主无法出示由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就是
可以起诉也可以维修好了,再起诉都可以,他们不愿意交,那是他们的主观想法,但是他们必须交,那是法律规定。
你好,供水二次加压的费用一般是由小区全体根据建筑面积进行平摊,然后从房屋维修基金中、或者从物业费中支付。
您好,根据您的表述,是否属于危险性质,若构成犯罪,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是否会判刑,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量刑情节的,您可以跟我说下我们高飞律师团队是专门处理这类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跟我沟通
1、根据《民法典》限定,电梯像其他公共资源相同,隶属全体业主所有,一楼的住户和其他楼层的业主占有相同的份额,应当交纳电梯费。住户和物业如果无事先商定,不能简单以不使用电梯为因拒却交费;2、对于一楼住户而言,如客观事实证明,其根本不使用电梯(比如说无“地下停车场”等高层住宅中的一楼住户),其日常生活中客观上不存在使用电梯的情况,可由业委会和物业进行商量。您是在二楼,客观上存在使用电梯的可能,应当交纳
这个是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的,是可以拍到违法建筑的,但是在拍到后是会来认定你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如果是的话,那么是需要拆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
有进行投诉过吗?可以请相关部门对噪音进行测定以评估是否构成噪音扰民。如果是,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