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专家建议:
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过程中,有时出现保证人不认真履行保证义务的情形。笔者认为,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保证人的责任追究存在一些缺陷,造成保证人不太重视其责任。
具体表现为:
一是对于保证人不履行监督义务的情形没有规定相应的制裁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监督义务和报告义务。
但《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只规定追究没有履行报告义务的保证人的相关责任,而对于没有履行监督义务的保证人,则没有提及。
二是保证人的刑事责任实际上无法追究。尽管《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但刑法没有规定以什么罪名追究保证人的责任。
三是没有对保证人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无法认定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保证人向执行机关报告的时间、方式,也没有规定在决定机关与执行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情况下,决定机关对不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人如何处理,这就无法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四是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过于苛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一种过错责任原则,它以保证人存在与逃匿的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或者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等过错为条件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归责原则与保证人的义务是不相适应的,不利于保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保证人制度: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而不羁押,一方面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鉴于原刑事诉讼法对保证人的条件没作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的保证人各种各样,有的把在本地连固定住处和收入都没有的人作为保证人,有些保证人本人人身自由正受到限制。
诸如此类的人担任保证人一方面大大地降低了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之一的取保候审的严肃性,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本身就不具备作保证人的条件,因而根本起不到保证作用,使取保候审流于形式。
因此,为了使取保候审便于操作,更好地发挥保证人的作用,根据公检法机关的意见和实际工作需要,刑事诉讼法在修改时增加了对保证人条件的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可以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1.与本案无牵连,是指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是指保证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必须是依法享有各种宪法和法律规定权利的中国公民,依法被判处刑罚或者采取了民事、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剥夺的人,不能充当保证人;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是为了便于
不能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
只要保证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不论是否是亲属,都可以担任保证人:(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法律分析:一审判决实刑,在上诉二审期间如果符合条件的继续取保候审。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由二审法院刑庭依法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一旦批准后,会通知你的家属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具备哪些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要求有四点。分别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现实当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一帆风顺获得美好的生活,实际上有许多人所生活的环境往往具有非常多的冲突以及非常大的压力,建议在日常生活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保证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这是指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以防止保证人串供、隐匿和伪造证据,或者实施其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这是指保证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对其产生一定的心理强制,使之不敢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三)享有政治权利
专业分析:采取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审查同意: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对于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没有限定,原则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以下分阶段为大家分析: 侦查阶段: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即愿意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这一规定说明,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相关问题什么人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即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或是自谋职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等,都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会不会吃亏呢?有什么好处呢?如果您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
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招志南律师咨询电话 15918794024,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广州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广州市第二看守所位于广州增城市派潭镇白水寨大道2号,广州市第三看守所地址:白云区槎头庆槎路189号,坐公交到湖天货运站下走到马路对面。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符合哪些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保证人制度: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而不羁押,一方面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鉴于原刑事诉讼法对保证人的条件没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通常由
一、取保候审由谁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采用取保候审。在程序上又分为:1、公、 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采用取保候审;2、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 决定取保候审。可见,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公、检、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办案人员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领导签 发。再由承办人员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刑事案件分侦查(公安)、起诉(检察院)、审理(法院)三个阶段。不同阶段,办案单位不一样。检察院会继续联系你办理取保候审之类的手续。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