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刘某今年六十四岁,老伴因患有癌症在新疆疗养,自己一个人呆在武汉,只有一个女儿平时忙于工作也没办法多陪陪老人,习惯了操劳的刘某觉得呆在家里太烦闷,刚好公司返聘其回去当保安就答应了。
回单位后,公司要为其购买人寿保险,考虑到刘某的年龄过了,但看起来还比较年轻,公司就让其把年龄改小一点。于是刘某就提供了一张假身份证让公司为其投保。
就在前不久,刘某在夜间巡查时从楼梯上摔了下来,两脚关节粉碎性骨折、面部颧骨挫伤。到目前为止差不多花了十几万的医药费,后期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恢复。
因为是反聘员工没有工伤保险,公司就去找保险公司报销。可是保险公司以刘某身份证不实为由拒绝赔偿。公司刚开始态度还很好让刘某放心养病,一切费用都不用担心。
可现在看到保险公司不愿意赔了,公司这边也不乐意接着出钱了。刘某女儿担心自己父亲提供的假身份从而导致要不到保险赔偿,公司会不会反咬一口把自己父亲告上法庭于是就向律师咨询。
【律师意解读】
公司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时有一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此案中即刘某的真实情况的义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且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一般而言,人寿险的年龄限制是六十周岁,刘某显然超过了。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不赔偿。但是刘某提供假身份证件公司是知情且放纵的,而且是公司作为投保人为其购买的保险,所以保险公司解约的责任应由公司承担。
刘某在执勤中受伤,仍应由公司负责。在此也提醒各位员工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该注意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因为所在单位的不合理要求而做出违法行为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
交通事故造成人伤的赔偿,因为需要多方认可,往往容易“烂尾”,久拖不决。近期,随着新民交通法援的社会知晓率提升,很多这类事故的伤者找到法援律师,在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帮助下,理赔进入“快车道”。 2016年春,家住上海芙蓉江路某小区的江女士步行回家途中,被一辆违反让行规定的小轿车撞倒在地。江女士身体多部位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江女士经第六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
在保险实务当中,保险公司为了防范投保人带病投保而给保险公司和其他同险种投保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在投保申请的时候特要求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相关事项(投保单上有详细载明,如健康及财务等情况),在保险法中有个不可抗辩条款规定,投保人两年内由于未尽如实告知义务,隐瞒或者瞒报了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的相关事项,保险公司可不予履行保险责任的赔付,两年后则不可以未如实告知而拒绝赔付。通俗的来说,就是如果客户隐瞒了疾病
通常情况下,在租赁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纠纷,维权方式是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动产租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被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没钱还的一般可以主动和保险公司平等协商,告知具体情况,达成赔偿协议,按协议履行,不能达成协议的,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有可能,每个保险公司对汽车出险次数而拒保各有不同。一般因一年出险理赔5次或5次以上,第二年就会有可能被所有保险公司拒绝续商业险。 有的保险公司因一年出险3次且每次理赔金额较大而拒绝续商业险。但交强险是不能被拒保的,第二年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会按国家规定上浮10%—30%投保。 出险1-2次汽车交强险按基准保费交,出险3-4次的交强险上浮10%,出险5次及以上或三者方有人死亡的交强险上浮30%。 最后要
车辆损坏后可以换新的。 全损换新险就是指车辆在车损险、自燃险或盗抢险的保险事故中发生推定全损后,可以重新得到一辆新车的补偿。 车是新车,建议您最好投保全险,对您的新车可能遭受的破损风险以及车上的人员进行全范围保障,主要应投保的险种,应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车上人员险等,若有必要,还可以考虑其他的险种。
向谁泄露,有证据有后果吗
如果伪造相关购车手续,将以租代购的车辆出售给他人,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量刑的多少主要看犯罪情节、数额大小、以及认罪态度和退赔程度等。在车辆所有权过户之前,消费者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抵押、改装车辆
可以要求赔偿,但必须要有确切的证据,同时列明具体的损失。个人信息被人冒用的,可以选择报警。另外还可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具体的损失清单等,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能更改的。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核。上一级交管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认定书作出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认定,程序错误可在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基础上更改。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
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保险金额是投保人的实际投保金额,也是保险人的最高赔偿限额。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
如果您被保险公司拒保,建议您首先向保险公司询问保险拒保的原因,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确实是您自身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出险次数过多或车辆使用年龄太久而拒保,又或者是属于保险拒保职业,这时候一般是不能在该公司继续投保了,可以多找几家其他的保险公司,看下是否能投保。第二,是保险公司的原因,比如说恶意拒保的情况,例如买交强险一定要购买其他商业保险,做捆绑销售的话,这时候可以选择到保监会申诉。可以了解下相关的法
有后果,首先,你将身份证借出就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冒用他人居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用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能拒赔医疗费保险公司辩称“非医保”用药费用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理由不能成立,其不能拒赔“非医保”用药费用,交强险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迅速获得赔偿为目的,其理赔不应区分是否自费用药的必要,因为治疗疾病需用何种药物取决于医院,而非伤者或被保险人所能决定。(一)“非医保”用药费用免赔条款应认定为格式条款。本案中保险公司与薛某签订保险合同时并未就“非医保”用药费用免赔
很多人买完保险以后不放心,就会拿着保单过来,找人帮忙分析一下。看完好几千份保单以后,真心觉得,保险公司就是在欺负大家外行人不懂门道退保攻略|被保险公司坑惨了,应该怎么退保?教你几招!直到我具体指出来,才意识到自己早已经掉坑里去了……最后只能无奈地问:那我被坑了该怎么办嘛 还能咋办,只能爬出“坑”呗!今天我就当一次大家的“救命稻草”,教教大家怎么爬“坑”~今天的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部分来说:一、哪些情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若您没有偿还能力,无法还款,保险公司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尽快及时与保险公司协商沟通,签订还款计划书等。
对你没有影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对“代位追偿”作出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追偿”作为一项保障车主权益的政策,对保险公司而言,自然增加了责任和义务,为此保险公司往
用假身份证号借钱是诈骗吗用假身份证号借钱涉嫌诈骗,因为以虚假身份借款具有欺诈性质,应当向公安局报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实务中,购买车险一般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四种。不少车主在投保车险时,由于忽视对保险条款中的免责事由的阅读,导致在保险期间因为违反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得不到保险公司赔付的情形。在本期知识分享中,本律师将为各位介绍一下保险公司免责事由包括哪些情形,供各位参考借鉴,尽可能规避保险公司免责拒赔的情形发生。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