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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公司的法人或者董事,然后和其他公司做生意,其他公司直接把钱打到我的个人账户上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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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公司的法人或者董事,然后和其他公司做生意,其他公司直接把钱打到我的个人账户上这样合理吗?
1个回答

首先,必然要区分你这个单位的性质。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的话,个人收款并没有太大关系,因为最终的债务都是以你的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亏多少钱,单位赔完了不够的部分你个人都要担着。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建议你不要以个人名义收款,公司授权不授权不是关键,主要是有可能在最后被债务人起诉的时候认定你的个人财产与公司混同,本来按照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以你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比如你的公司出资只有五十万,哪怕对外负债一百万,最后也就是破产清算,亏完你出资的五十万拉倒。

但是如果法院认定你个人财产跟公司财产混同的话,那你的其他个人财产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了。至于税务的话,你收款之后再转入公司账户,对于最后的税收倒是没什么影响,只是从你这里过了一下手,最终年底审计的报表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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