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下水管漏水如果是因为楼上装修或者其他人为的原因造成的,由楼上的的住户负责;如果楼上下水管漏水是属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由房屋开发商承担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楼上下水管在楼下那段漏了,维修责任由导致水管破裂的一方承担。如果不是楼上楼下的原因的话,可以申请由物业维修,还在保修期内,可以申请开发商承担相关的维修责任。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
楼上下水管在楼下那段漏了,维修责任由导致水管破裂的一方承担。如果不是楼上楼下的原因的话,可以申请由物业维修,还在保修期内,可以申请开发商承担相关的维修责任。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
下水道被堵可根据被堵的原因来确定负责维修义务,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一般而言,下水管道作为一个单元住户或整个小区共有共用,其维护维修义务由共有共用的业主或物管承担,有物管、涉及全体利益的可动用维修基金
楼上下水管漏水如果是因为楼上装修或者其他人为的原因造成的,由楼上的的住户负责;如果楼上下水管漏水是属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由房屋开发商承担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
首先得判定是谁的东西发生问题。就像你这种情况,楼上的下水管尽管是安装在你家卫生间吊顶里面,但是它的所有权归楼上,因此,如果出现了渗漏,那你当然首先应该去找肇事者(楼上业主),至于楼上业主采取什么方式方法解决问题、排除对你的妨害,那是楼上业主的问题,于你无关系,你也无必要替他们想办法、出主意。楼上业主在无弄明白漏点之前,冒然开始砸地面,那隶属楼上业主的处置失当,与你无任何关系,你也不应该出这份钱
因漏水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楼上下水管漏水如果是因为楼上装修或者其他人为的原因造成的,由楼上的的住户负责;如果楼上下水管漏水是属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由房屋开发商承担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
楼板以下是楼下的专有部分,如果楼上对水管漏水有过错才有责任。
两种情况:第一,如果在保修期内,由物业负责解决,过了保修期,由业主自行负责。第二,如果业主对管道进行了改造,或者做了其他装饰施工后,均由业主自行负责。只有在包修期内,未做任何改动的,由物业负责。
物业就是服务共用区域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的。主管道虽然是在每个楼层住户中的,但也是同楼户型的业主共用的,物业有责任维修。通常经过的每户有义务保护好主管的完好。只要不是人为破坏的,物业都有责任维修的。向管道破洞、破裂可能是装修不注意引起的,物业可能是不会修的,需要同楼宇有装修活动的业主分摊。要只是因为老化接口脱胶渗水,物业有责任进行修复,住户要给予方便。像封闭管道的装饰要自己清理出可施工的空间。要是
若非故意损坏,且已过保修期,单纯的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导致损坏,属于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形,可协商共同承担,不宜将责任归咎于任意一方
楼上漏水业主和租客都不配合,找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解决,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
法律分析:楼上楼下的水管破了谁的责任,需要分情况而定: 1、查明下水管漏水的原因,看看是不是楼上居民的过错导致的下水管漏水,若是因为楼上居民的原因导致下水管道漏水的,应当与楼上业主协调,赔偿损失; 2、下水管漏水是否是因为物业没有尽到职责引起的,若是因为物业疏忽的原因,可以与楼上业主共同要求物业在他们负责范围内造成的损失请求赔偿; 3、其他原因,可能是因为下水管道在安装方面存在过失,或者是质量存在
楼上下水管漏水按下列情况确定责任:1、如果是因为楼上装修或者其他人为的原因造成的,由楼上的的住户负责;2、如果楼上下水管漏水是属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由房屋开发商承担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
先确定漏水的原因。如果是楼上住户的责任,建议先与楼上的住户协商要求对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先把漏水的隐患消除,然后可以就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是由于公共区域漏水导致自家房屋受损的,可以要求物业进行及时的一个修复,也可以要求物业公司针对上述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则上属于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负责共用区域共用设施的维护保养。主下水管道是共用的,在服务范围的。通过住户部分,住户又维护的责任。只要不是人为损坏,物业是要负责的。像管道脱胶渗水,物业都要维修的。也有装修时意外碰到的,损坏的物业估计不会再管了。要修,就要同楼共用的住户分摊了。新交的开发商也有保修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一、楼层中间的下水管道漏水属于谁负责 楼层中间的下水管道漏水属于谁负责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而定,楼板间的管道漏水责任划分,要根据是否进行过拆改、是否在保修期内、是否是属于楼体的公共设施等情况来综合考察,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情况: 1.渗水管道属于楼体公共设施且在房屋建筑质量保修期内。 渗水的管道属于楼体的公共管道,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渗漏,
若楼房的下水管道损坏了,一般应当由责任人负责修理,无责任人的,应当由物业进行修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一、生效判决书中确定的事实,可以作为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