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北京市最低工资是多少?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还是最终扣除社会保险等费用实际收入?退休返聘人员工资也必须高于当地最低工资吗?
律师解答:
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
北京市最低工资2320元,是职工实际拿到手的数额不得低于2320。但退休返聘人员不受这个限制,工资哪怕是1元也是不违法的。
相关法律知识:
雇佣关系中发生的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争议的解决则应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规范,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而雇佣关系中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核心内容:目前中国正在步入老龄社会,退休返聘的现象越来越多。而退休返聘的因素并不影响其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基本案情 叶先生原是某服装公司的会计师,退休后一直赋闲在家。2003年5月的一天,老朋友聚会时,得知朋友的儿子所在的某现代建筑材料公司急缺一名会计,叶先生觉得在家闲着,还不如找个力所能及的事做。叶先生表示愿
1-5000元之间的部分不需要交个税,超过5000的到8000的部分,按照3%来交税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也就是说,只有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果是民事关系(包括劳务协议、承揽合同等),则不能享有带薪年休假,如单位不安排休假也不用因支付年休假给予的报酬。 知识延伸——退休返聘性质 对于退休返聘行
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等等
双开是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公务员双开后后,会取消退休保障金和其他退休待遇。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或者工资档次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
工伤一次性赔偿金不辞职拿得到。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是否保留劳动关系无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
退休人员返聘规定关于退休返聘的相关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以下是退休返聘相关规定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相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
企业退休人员工资税前扣除:退休人员除了领取社会统筹养老金外,我公司还对其支付一些补助和福利,例如:工资、医疗费用、卫生费、党支部书记补贴、报刊杂志费、煤气补助,降温费补助、离退休干部健康养护费、节日福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以公司发生的上述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
符合单位需要即可聘用。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
一、退休返聘的员工发生工伤赔偿如下:1、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再具备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属于劳动关系,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内,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工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2、返聘人员发生工伤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工作中受到的伤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
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退休后再干工作需要交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退休人员工资或养老金外,另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
一、退休返聘应该注意的事项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退休返聘人员是指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退休金或已达到退休年龄而被再次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用工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之间的用工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相关权利义务由普通民事法律调整。相应的,退休返聘人员无法享受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工伤保险等待遇。(一)单
退休后返聘违规吗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退休返聘不违规。退休返聘的缺点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没有。1、退休返聘人员作为与用人单位的特殊劳动关系,应该享受与在职职工一样的劳动合同,注意不是劳务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应该明确工资、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甚至包括住房公积金。对于住房公积金问题,不是企业必须缴纳的。企业包括在职职工都可以决定是否缴纳,所以返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决定权在企业。2、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
以预提的工资计入成本,应该是不准确的,计入成本的工资应该是实际发生支付的工资。。 问题是实发工资 41000,有多少应该计入管理费用,有多少应该计入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把这个算清楚,月末按41000做工资计提。。这样做,在应付工资科目会保留 4000的贷方余额,若要把这个余额转平,可以参照41000的工资组成,把计提的45000里多计提的部分做红字冲减。 然后每个月按照当月实际发放的工资做计提,这
1楼主您好。2,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你好,你描述的案情不全面,根据你现有案情描述,是,可以先向公积金中心核实
1.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启动后,参保人员就医是否必须带社会保障卡?答:是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带上社会保障卡。由于2009年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第一年,参保人员就医时在带上社会保障卡的同时,还要带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2.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
计算方法如下:假设一位员工去年一年的工资总额是72000元,现在每月从工资中划出 100元存到其个人的企业年金账户中,同时企业为他存300元(缴费比例为 1:3)。如果不计年收益,不计工资涨幅,那么30年后,这位员工退休,一次性可拿到 100(元 )x12(月)x 30(年)+ 300(元)x 12(月)x 30(年)=144000元。1.企业年金一般是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按月或者按年,转入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