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您的问题我们擅长,因回答不准或者您还有疑问,建议您查看我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拨号电联,我们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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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房屋被他人占用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人数众多或者对方是强势一方,不能通过个人力量收回被占用的房屋,那么就可以借助法律的手段。向法院起诉是不错的方法,一般来说,法院会判房主胜诉,占用人搬离房屋。如果房主在收回房屋的过程中发现内部结构改变,设施、摆设有损坏的,可以要求占用人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
法律分析: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的,属于侵权的行为,被占用人可以要求占用人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和赔偿损失。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归个人所有的,但个人可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受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
一些当事人银行账户被冻后,都不予理会,认为期满会自动解冻,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如果公安根据其掌握的情况及证据,能证明你的账户与案件无关,自然会在3日内给你解冻(或期满后自动解冻)。但更多的情况是你不主动去处理,公安很难排除你账户涉案嫌疑,继而期满后会续冻,甚至一些当事人过一段时间发现,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冻款项已被扣划。本文就是讨论账户被冻后为何会被扣划,以及如何维权的问题。一、关于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10条、第14条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因此对于宅基地你是无权参与分配,但如果宅基地上存在你父母所盖的房屋,则你可以按照你父母的遗嘱或者《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其中的份额;2、自留地(按当地风俗可转成宅基地)我是否有权利参与分配;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是一致的,回答请参照第一问题。3、山林,田地按当地
律师观点分析死者去世后银行存款被别人提取,如何维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的当事人都会在生前立有遗嘱,如果当生日突发意外死亡,那么其遗留的财产便会成为遗产。正常来说,需要通过法定的程序来进行遗产分配。本节就由柳律师来给各位分享一起极为典型的案例。参考案件:2020年-202
归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被征用的补偿款,应当归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属于个人财产。宅基地被征用的补偿款中,建筑物的补偿部分,应当归个人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
财产不是给谁谁就养老。老人的钱,就是老人的,谁也不能剥夺,即使赡养老人的子女,老人的钱也依然是老人的,如果老人去世,遵照老人的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进行分配,子女赡养老人的,可以多得,不赡养的,可以少得或者不得,这个由子女互相协商的,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到法院判决。
被恶意差评勒索网店维权如下:反映给平台,要求平台依法进行处理;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权;性质比较严重或数额较大的涉嫌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控告,要求立案侦查;通过媒体曝光和其他合法方式维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
你好,可搜集相关证据报警处理
近年来,因楼上漏水引起的纠纷频见于各种媒体,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到底该如何科学维权呢?案例一:三层楼3家人卫生间漏水一年多2015年5月17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宝丰花园业主张先生称,该小区已建成10多年,他于2013年11月买了现住的二手房。刚入住后就发现房屋内卫生间漏水,他拆开卫生间的吊顶,发现大片墙顶都被水浸泡,水珠一滴一滴往下掉。张先生家住5楼,当时6楼正在装修,其怀疑是楼上的卫生间漏水
近年来,因楼上漏水引起的纠纷频见于各种媒体,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到底该如何科学维权,在索赔时,该注意哪些要素?就此类纠纷本期说法邀请了有关律师予以详解。案例一:三层楼3家人卫生间漏水一年多2015年5月17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宝丰花园业主张先生称,该小区已建成10多年,他于2013年11月买了现住的二手房。刚入住后就发现房屋内卫生间漏水,他拆开卫生间的吊顶,发现大片墙顶都被水浸泡,水珠一滴一滴
楼上漏水,楼下被淹,如何维权导读:近年来,因楼上漏水引起的纠纷频见于各种媒体,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到底该如何科学维权,在索赔时,该注意哪些要素?就此类纠纷本期说法邀请了有关律师予以详解。 案例一:三层楼3家人卫生间漏水一年多 2015年5月17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宝丰花园业主张先生称,该小区已建成10多年,他于2013年11月买了现住的二手房。刚入住后就发现房屋
近年来,因楼上漏水引起的纠纷频见于各种媒体,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到底该如何科学维权,在索赔时,该注意哪些要素?就此类纠纷本期说法邀请了有关律师予以详解。案例一:三层楼3家人卫生间漏水一年多2015年5月17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宝丰花园业主张先生称,该小区已建成10多年,他于2013年11月买了现住的二手房。刚入住后就发现房屋内卫生间漏水,他拆开卫生间的吊顶,发现大片墙顶都被水浸泡,水珠一滴一滴
1、看破坏面积,如果是破坏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可以向派出所报案,也可以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情况。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3、《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近年来,国家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达到了空前的力度,从中央到地方,无论是政策文件还是立法规范,都在反复强调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守耕地红线”守住的就是“生命线”,保护耕地才能提高粮食质量和保证粮食安全。农民的基本农田如此重要决不允许随意破坏,一旦发现基本农田产生破坏,老百姓一定要及时找到实施者与其交涉,告知其停止违法破坏、损毁行为,恢复农田原状。沟通无果老百姓要如何维权呢?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占用
在员工转正前一天,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员工辞退,如果员工要维权,需要先判断公司的做法是不是违法,避免盲目维权,浪费时间金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经济补偿的范围,不包括“辞退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员工”,如果公司以这种理由辞退员工的行为合法,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的。从法律层面上看,公司通知员工被辞退的时间并不违法,重点是看公司给出的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
案例一:三层楼3家人卫生间漏水一年多2015年5月17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宝丰花园业主张先生称,该小区已建成10多年,他于2013年11月买了现住的二手房。刚入住后就发现房屋内卫生间漏水,他拆开卫生间的吊顶,发现大片墙顶都被水浸泡,水珠一滴一滴往下掉。张先生家住5楼,当时6楼正在装修,其怀疑是楼上的卫生间漏水导致自己家漏水、墙皮发霉。可是找到楼上的住户才发现,6楼卫生间也存在漏水的情况。4楼
近年来,因楼上漏水引起的纠纷频见于各种媒体,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到底该如何科学维权,在索赔时,该注意哪些要素?就此类纠纷本期说法邀请了有关律师予以详解。案例一:三层楼3家人卫生间漏水一年多2015年5月17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宝丰花园业主张先生称,该小区已建成10多年,他于2013年11月买了现住的二手房。刚入住后就发现房屋内卫生间漏水,他拆开卫生间的吊顶,发现大片墙顶都被水浸泡,水珠一滴一滴
导读:近年来,因楼上漏水引起的纠纷频见于各种媒体,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到底该如何科学维权,在索赔时,该注意哪些要素呢?案例一:三层楼3家人卫生间漏水一年多2015年5月17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宝丰花园业主张先生称,该小区已建成10多年,他于2013年11月买了现住的二手房。刚入住后就发现房屋内卫生间漏水,他拆开卫生间的吊顶,发现大片墙顶都被水浸泡,水珠一滴一滴往下掉。张先生家住5楼,当时6楼正
1、目前成人教育招生市场较为混乱,很多培训机构违法招生,教育部正在大力清查。2、如果同学想提升学历,建议通过正规渠道,直接联系所要报读的院校进行咨询报名。3、如果被骗了,可以走法律途径,去工商局或者当地教育局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