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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哪些情况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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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哪些情况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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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没满当地缴存要求的时限;不能办理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已经在贷款中,未还清不能办理下一套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在外地,你在本地购房,不能办理贷款

四、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除按武汉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外,在贷款结清前不能办理其他任何事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五、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以伪造、变造提取资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并处所提资金10%以下的罚款。

同时,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有权停止该职工在5年时间内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并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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