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巴城租房,半年后房东去收房租,发现房客将自己房屋内大部分家具家电卖给二手市场。经查,张某某对二手物品收购人员谎称其租房是自己所有,分两次变卖属于房东的家具家电,其变卖的的家电共获利1100余元,并将钱款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目前,男子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租客擅自变卖房东物品,不考虑数额,构成何罪?
探讨交流
法官Y:不成熟的意见:如果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在租赁之前,假装租而骗,倾向于诈骗;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在租住过程中,代为保管而非法占有,倾向侵占。
法官Z:非法占有产生于租赁之前是否可能构成诈骗?
学者C:@法官Y?对呀,房东出租房屋时就把房子里的物品处分给房客了吗?
律师X:故意产生于租赁之前的,应该是诈骗。故意产生在租赁之后的,应该是侵占。
警官Y:故意产生在后的,从观念上讲,可能是盗窃吧。
律师L:房东没有处分家俱家电,只可能构成盗窃。不赞成侵占的理由是:房东出租房屋时对家俱家电仍然占有,并非脱离占有。
律师L:应该是盗窃,诈骗的关键是被害人亲手送钱给骗子。
法官Y:出租不就是处分使用权吗?
律师L:租房子,里面设备,占有权还没有百分百脱离房东。例如,房东肯定不同意租房子的人,把房间内电视过年时候带回老家看,年后再带过来。
出租,处分的应该是房间居住权,其他配套设施,应该限于与居住有必要的合理使用。应该都是盗窃。
警官Y:出租也是处分占有的,房客的占有只不过类似于辅助占有。故意产生在前后的,都是盗窃。@律师L ?赞同。
律师L:如果租房子人和房东说,东西被小偷偷了,房东自认倒霉了,最后案发了,是否是诈骗?还是只是盗窃罪的辅助手段?
警察L:认同占有辅助人观点。
学者C:如果房客变卖的是柜子里的房东未拿走的个人物品,以及变卖房东加锁的物品,又该如何定性?看来,是定盗窃还是侵占,还真很难说呢!
法官Y:占有辅助人应该是民法概念,不足以区分脱离控制还是代为保管这两个概念吧。
检察官D:租客对室内物品具有使用权,也具备代为保管的权利和义务吧。
学者C:如果房客变卖门窗呢?
检察官D:如果变卖的门窗有价值,定盗窃,或者故意毁财。门窗是房屋的一部分啊。
法官Y:同意@检察官D。?动产交付转移占有,不动产则不行。
学者C:@检察官D?变卖固定在墙上的空调呢?@法官Y?要区分可移动和不可移动吗?
检察官D:@学者C?依常理判断吧。可移动或不可移动的物品,都有代为保管的义务。但门窗等同于不动产的一部分,倒是可以讨论下如果冒名将房屋变卖算什么?
对于房东而言,承租人有无对于房屋的代为保管义务。
法官Y:@学者C?财产的支配和控制,可能还需要加入社会的一般观念进行判断,譬如出租房内可移动的风扇与安装在房顶上的中央空调,出租屋内被房东锁住的房间内财物与房东交由其使用的财物,应该会有不同判断。
正是基于这种判断的不同,非难程度也就不一样,区分也就有了一定的必要。
学者陈洪兵C:@法官Y?有道理!的确应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仔细判断出租屋内各种财产的占有归属,以确定是盗窃还是侵占。
检察官W:我觉得处置物与租赁物的关系,有的处置物不含在租赁物范围内(比如上锁的),直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侵向盗窃。
如果是租赁物范围,需要进一步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果故意产生在订合同前,侵向诈骗。感觉实务上还回来就好,罪倒是次要的。
学者C:关于租客变卖房东物品案,我的初步想法是,除房东上锁或者房东留下的私人物品(如放在橱柜里的物品),不归租客占有使用,变卖的构成盗窃罪,其他如锅碗瓢盆、家具、家电,包括挂在墙上的空调、电视、吊灯,均属于租客占有,变卖的构成侵占罪。
门窗和房子本身,显然属于房东占有,变卖的构成盗窃罪。请大家拍砖哟!
检察官D:严格的讲,租客对于房东物品的承租权,不同于侵占罪的一般意义上的代为保管权,租客对于承租物品一般而言具有使用权,只是没有处分权。
而代为保管不包含使用权。对于占有使用权,能否以此区分盗窃,侵占?
检察官W:锁住类似于封缄物,可能盗窃罪更合适些。
检察官D:锁住的物品而变卖应该属于盗窃。
律师L:对于租客及房东来说,二者均对出租屋内的物品占有(属于共同占有的形式)。租客的占有使用,不能也没有排除房东的占有。
所以,才有盗窃的余地而排除侵占。
律师X:变卖房东物品案本人认为对房东非出租物和出租物盗卖均构成侵占罪,屋内房东非出租物即使上锁,也在承租人实际管理之下。
总结
对于租客变卖房东物品的行为,从被变卖物品的角度来看,如果该物品是房东的私人物品或是被房东锁起来并留在房中的物品,则承租人的变卖行为原则上应构成盗窃罪。
而如果是其他的如家具等由承租人占有使用的物品被承租人私自变卖,相应的一般构成侵占罪。总之,在判断此类行为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时,应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仔细判断出租屋内各种财产的占有归属。
租客搬走房东物品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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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后物业费可以由租客交,可以由房东交。租房物业费依据政府指导价以及产权面积计算,一般向房东收取;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纳物业费的,一般向租客收取。
法律分析房东不配合租客办居住证的,租客可以向房东出示办理居住证明的材料、与房东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社区居委会出面帮助协调,或者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到派出所进行咨询。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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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根据合同具体内容做判定,是否侵犯当事人的原有权益,都需要一一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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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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