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联系单位协商,一般劳动合同解除后,单位会封存社保账号,待在新单位工作后,再由其继续缴纳。
2、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得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盒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得承担赔偿责任。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2、如果你因此辞职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1、用人单位没及时缴纳社保费的,员工可以催缴;如果单位拒绝的,员工可以去社保局、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单位会被责令改正,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在法律上,并没有50岁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还能仲裁。签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只是证明劳动者收到通知,不能证明劳动者同意解除理由,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该文书还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单位逾期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举报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而且会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后才可解除劳动合同。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如果停工留薪期内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工伤
如果是因为试用期的考核不合格,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过了试用期后对于单位的考核不合格没有通过的,则单位还需要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如果在此之后还无法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未进行调岗或者进行培训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单位少缴社保,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
单位没交失业金不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要求补缴社保,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到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员工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投诉的时候要有人证和物证,需要你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工资卡工资条,进入调解程序,如果公司资不抵债
1、公司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一般都是有赔偿的。2、如果只是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
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劳动者也可以因此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法律规定,如果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因此单方面辞职,并要求单位按照自己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已经解除的,之前的劳动合同就没有必要理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在合同期内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利,如欠工资、保险未交等。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申请劳动仲,或向法院民事讼,要求赔偿。
拖欠工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拖欠工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首先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解除合同是用法律的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劳动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失业金,但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4、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
1、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履行劳动的义务,不能无故不去上班。2、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去上班,情况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可以进行补交。用人单位为员工补交社保时,应当持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等到办理地的社保机构进行补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
一个人有两张社保卡可以转到一起,可以转到现在你工作的地方,也可以转到你的户口所在地。转移方法如下:1、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社保缴费凭证;2、到转入地填报社保转移申请。【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