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扬州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载比例

问题描述

扬州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载比例
1个回答

参保单位及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的标准为:

在职工职35周岁以下(含36周岁)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6%记入;36-45周岁(含45周岁)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记入;46周岁以上(含46周岁)至退休前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记入: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4.5%记入。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