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医保待遇篇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比例按以下规定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1)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计入;
(2)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至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2%计入;
(3)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计入;
(4)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月养老金的4.5%计入。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计入额低于80元的按80元计入;70周岁及以上月计入额低于90元的按90元计入。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按照前款第⑴、⑵、⑶项执行。
2、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有医保个人账户吗?
没有。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只建立统筹基金,不设立个人账户。
3、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可以用来购买日常用品或提取现金吗?
不能。个人账户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
4、《青岛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对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滚存积累,超支不补,可以按照规定继承。参保人离开本市,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新的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转移的,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5、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年最高保障额度分别是多少?
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20万元、18万元;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统筹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较大的,再由大病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对统筹范围外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费用和特药特材费用,给予大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10万元以上。
三项待遇合计,职工医保参保人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90万元以上,比现行提高了10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达到88万元以上,比原城镇居民医保提高了10万元,比原新农合提高了40万元。
6、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均按100元负担。
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个年度内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7、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住院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在4万元以下的部分,退休(职)前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退休(职)后分别为95%、94%、93%;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的部分,退休(职)前统一支付比例为95%,退休(职)后为97%。
8、居民医保参保人的住院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分别为80%、70%、55%;学生儿童分别为90%、85%、80%。
成年居民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街道、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9、参加医保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吗?
鉴于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尚无生育保险制度安排,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10、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大病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8%、86%,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5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2%,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70%。
11、居民医保参保人门诊大病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居民一档分别报销80%、70%、65%,居民二档分别报销75%、65%、55%,学生儿童分别报销90%、85%、80%。
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按一级医院执行。成年居民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不予报销。
与原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统一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和病种限额标准,农村居民病种范围扩大到53个,支付标准和限额也相应提高,广大农村居民普遍受益。
二是为鼓励使用基本药物,降低参保人负担,将成年居民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报销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在保证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大病待遇不降低的同时,城镇成年居民也普遍受益。
12、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统筹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为引导患者小病到社区就医,职工医保参保人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年最高报销1120元;居民一档报销50%,年最高报销720元;居民二档和少年儿童报销40%,年最高报销300元;大学生报销70%。
其中,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与原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年报销额度普遍有所提高。城镇职工由原960元-1120元统一确定为1120元;居民一档由原城镇居民600元-720元统一确定为720元;居民二档对比原新农合,由原200元-300元统一确定为300元。
二是将大学生报销比例由原60%提高至70%。三是城乡少年儿童统一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城镇少年儿童首次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13、哪些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大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下列费用纳入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范围:(一)符合统筹支付范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二)符合统筹支付范围、个人按照起付标准和自负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三)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前个人按照自负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
14、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统筹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一)超限补助。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职工补助90%;居民一档、学生儿童补助80%,居民二档补助70%。
一个年度内最高补助40万元。
(二)大额补助。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具体标准另行制定公布)以上的部分,职工补助75%;居民一档、学生儿童补助60%;居民二档补助50%。
医保参保人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参保人的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统一为3000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职工补助75%;居民一档、学生儿童补助70%;居民二档补助60%。
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20万元。
15、哪些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大病医疗救助的救助范围?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下列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支付范围:
(一)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使用特药特材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外治疗必需的医疗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最高费用限额以上治疗必需的医疗费用。
16、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大病医疗救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实行统一的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统筹范围外的个人负担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支付范围:
(一)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使用特药特材发生的医疗费,救助70%。
(二)统筹范围外治疗必需的医疗费,年度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救助60%。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不设大额救助起付标准。
一个年度内大额救助最高支付10万元。
(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参保人,还可按规定享受民政部门的特殊医疗救助待遇。
17、城乡统筹后,职工和居民就医购药报销目录一致吗?
医保城乡统筹后,职工和居民统一执行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三个目录。农村居民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仅用药报销品种就由原来的900余种扩大到2400余种。
18、独生子女的医保待遇有特别规定吗?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了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的住院医疗、门诊大病医疗、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学生儿童规定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比例按以下规定按月计入个人账户:(1)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计入;(2)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至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2%计入;(3)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计入;(4)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月养老金的4.5%计入。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计入额低于80元的按80元计入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答:个人账户资金以职工、退休人员的年龄、在职和退休的不同情况作为划分标准,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按月计入。(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2)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计入:①职工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1%计入;②职工年龄在35岁以上至45岁(含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4%计入;③职工年龄在45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唯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的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以记录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账户,是计算职工退休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按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记账比例全国统一为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左右,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及有关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入比例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其中包括个人缴费的全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两部分。个人缴费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企业划转部分相应补齐至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从1998年起每两年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企业划转部分相应减少一个百分点,最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唯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的帐户。个人帐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惟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的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帐户资金个人账户记入的资金包括三部分:(1)当年缴费本金,含个人全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以记录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账户,是计算职工退休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按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记账比例全国统一为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左右,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设立的唯一的、终身的不变的账户,主要用于记载和核算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以及积累变动情况。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个人账户以本人劳动时期的积累用于本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障,主要体现个人的自我保障,也体现了个人基本养老保
社保卡中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用不完怎么办?可以继承吗?参保人员死亡,社保卡医疗个人账户金可以提现吗?对此,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医保个人账户金可继承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由用人单位及参保个人共同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组成,按照参保人员的工作状态、年龄特征等因素,以一定比例计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主要用于门诊购药和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目的在于为参
1.医疗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按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达到退休年龄时,男性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要满30年,女性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要满25年。未达到规定的缴纳医疗保险年限,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清算。2.与养老保险不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一定要缴够男25-30年,女20-25年(地区不同,规定有别),才可以在退休以后继续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未能达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
当我们办理了一份医疗保险之后,每个月我们的医疗保险账号里都是会有一些余额的,那么医疗保险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方法有哪些?医疗保险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方法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
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在上海就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主要按照两个年龄段进行报销的。即44岁以下的在职职工和45岁以上的在职职工。其中,44岁以下的在职职工,门诊急诊报销起付标准为1500元,超过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等级医院进行报销。如一级医院门诊急诊医保可报销65%,二级医院门诊急诊医保可报销60%,三级医院门诊急诊医保可报销50%;如果是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其起付标
网友咨询:律师你好,我有一同事还差几年就退休了,但是前段时间意外死亡了,那他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怎么办?难道全部充公作废吗?还是可以退回?如果能退,该怎么退?律师答复:职工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
电话查询大连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411)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上门查询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费征缴工作;负责全市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负责市内四区采暖费补贴专项基金的征缴工作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号直接到大连社保局办公大厅查询;大连市社会保
一、缴费对象凡以个人缴费方式参加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按规定连续缴费至2015年12月31日的参保人员,均为本次缴费对象。缴费对象应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银川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参保手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费。二、缴费时间、地点和标准(一)缴费时间:2015年10月08日—2015年12月31日(二)缴费地点:1、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2、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内容介绍1、如何参保缴费职工参保由用人单位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上年度职工应发工资总额的8%;职工个人缴费率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2、个人账户标准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额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费用按不同比例计入个人账户,4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缴纳工资的1%划入;45岁以上(含45岁)职工按本人缴纳工资的2
2012年度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为3841元,根据合肥市相关医保政策规定测算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如下:1、按6.5%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配置个人账户)(3841×6.5%×12月)+180元医疗救助保险费=3176元2、按10%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配置个人账户)(3841×10%×12月)+180元医疗救助保险费=4789元提示:1、以上两种
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及个人自付比例支付顺序项目医疗费用在职职工负担退休人员负担三类收费医院二类收费医院一类收费医院三类收费医院二类收费医院一类收费医院按政策规定自费实际发生费用全部全部全部全部全部全部起付线支付标准第一次入院第二次入院第三次及以上入院共付段起付标准以上—10000元100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80000元注:1、按政策规定自费(支付顺序1)是指基本医疗外的费用发生额
医保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向参保人提供医疗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济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查询方法大全济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何查询?一般而言,济宁医保查询个人账户余额的方法有网上查询、关注微信查询、电话查询和实地查询等。下面来看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