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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证赠与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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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证赠与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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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公证赠与过户手续

办理赠与,先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

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赠与公证书;

6、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办事程序:

1、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

3、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

5、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交易契税:成交价*3%

印花税:成交价*0.1%

交易费:成交价*0.5%(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公证费:按房价计算

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一般是一百万以下是百分之五.

一百万以上是百分之二左右.

二、法律依据

1、《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收契税。

3、法定继承人有且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法定继承人今后出售继承房屋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进行。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房价作为买房子过程中考虑的因素,但却不是唯一的因素。除了房价之后,其实还有其他方面也是购房者需要考虑到的。

不然的话,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大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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