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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宅基地是解放前遗留下来的,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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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宅基地是解放前遗留下来的,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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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本身,是不能继承的: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是被继承人的生前个人财产,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部份,但不是继承宅基地本身。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其他相关规定:  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3,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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