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索引】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青民再122号:赵某坡、雷某霞与杨某坡、平凉市亨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宁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裁判要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其父母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参加农村医保并且有家庭联产承包地收益等收入的,受害人父母不属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无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一般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
1.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签字,对方又耍无赖,可以要求交警按事故处理规定的简易程序处理,即:交警招集肇事者、你、还可以把车主招集到,三方协商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三方签字,各执一份,对方找保险公司要钱,或约定转入你的账户交纳入协议。如果对方还是不配合,不到场,交警是有权定责并有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诉讼程序。2.交通肇事,定责是司机,关连者是车主,保险公司是支付方,可以一起起诉,因为车主才有
一般是不能报销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交强险承担的是无过错赔偿责任,关于什么是无过错赔偿责任,我在《交通事故处理实务》那个专辑中已经有了较详细的解说,在这里不再多说。既然是无过错赔偿责任,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在事故认定书中是否认定司机有责任,交强险都是要赔的,只不过有责和无责的赔偿限额是不同的。交强险在赔付的时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责时赔多少,一种是无责时赔多少。当事故认定书认定机动车有责时,不管是全责还是主责或是同责还是次要
一、退休年龄到了医保还没满15年怎么办1、退休年龄到了,但是医保还没达到规定的缴纳年限。可以补缴至规定的年限。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的缴费年限并不是15年。养老金的缴费年限才是15年。至于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当地的政策有关,并不是统一的。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2018)》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就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中也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
交通事故导致伤者一年后去世,肇事者负刑事责任要看具体情形:1、如伤者去世与交通事故直接相关,那么可以认为是交通事故死亡。2、如伤者去世是自身疾病原因或者治疗不当,不能认为是交通事故死亡。3、如认定为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的,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4、如认定为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负事故同等及以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赔偿责任不能免除
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申请救助基金(一)垫付抢救费用的程序: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①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②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人必须服用除医药和食物以外的营养物而必须发生的费用。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因此营养费不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只有医疗机构认为必须服用营养时才能服用营养物。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应该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是确定营养费给付
交通事故受害人近亲属能要求交通费的赔偿吗交通事故受害人近亲属能要求交通费的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计算交通费的时间标准:包括当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的交通费用和后来转院的交通费;计算交通费的人员标准: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计算交通费的实际发生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用于交通的费用计算;计算交通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残疾赔偿金是对赔偿权利人的损失,这个赔偿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万一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定残后意外死亡,那么此时事故当事人还需要支付致残赔偿金吗?答案是肯定的。1、受害人残疾赔偿金的请求权可以继承交通事故受害人定残后,受害人具有残疾赔偿金的请求权,也就是说受害人基于人身受伤致残的事实,向赔偿义务人提出支付残疾赔偿金的请求权。残疾赔偿金请求权的人身属性不影响其财产属性,同时将残疾赔偿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受害人可直接起诉保险公司。根据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也是赔偿主体之一,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2014年7月3日19时许,朱某亮驾驶小型轿车沿静海县团泊村由西向北左转弯过程中与杨某俊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双方车损,杨某俊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朱某亮负全部责任,杨某俊无责任。杨某俊的前期损失经一审法院(2015)静民初字第10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朱某亮及保险公司对杨国俊伤残赔偿金、护理费及护理依赖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辅助器具费、交通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给予赔偿。其
【案件事实】20**年4月7日,原告的法定代表人余*驾驶粤L5**72号车辆行驶至北环路十字路口红绿灯路段时,因未避让右侧由潘*凤驾驶通行的粤LY**6小型轿车而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潘*凤受伤的交通事故。20**年4月11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编号为20**A0546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余*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即向被告进行了保险报案,被
交通事故受害人近亲属能要求交通费的赔偿吗交通事故受害人近亲属能要求交通费的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计算交通费的时间标准:包括当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的交通费用和后来转院的交通费;计算交通费的人员标准: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计算交通费的实际发生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用于交通的费用计算;计算交通
你好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在工作就可以
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必备,住院三大注意事项是什么一、善用病例本有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住院时或出院后,往往要到门诊或其它治疗场所治疗,他们花了钱,却没有在病历本上体现出来,以至在将来索赔时都无法得到赔偿,这是因为法律规定,病人所有的花费都必须与病历本或者处方相符,否则不予赔偿。所以,交通事故受害人花每一笔钱,都要保留好发票和相应的处方或者病历本。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伤情在入院的时候没有检查出来,过
法律分析:如果工龄是连续的,职工个人才开始缴费,92年以前都是视同缴费的,不存在补缴等问题。自1993年起实施养老保险缴费,对于1992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进行工龄审定,审定为连续工龄的可以作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
请问当地的社保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