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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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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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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台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5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50,下午13:30-17:00。

二、烟台公积金提取流程

受理申请:提取职工携带相应材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三、烟台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烟台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的回答,公积金挂你中心会对公积金提取人的资格条件作出审查,要是发现不符合规定提取条件,自然也是不能提取到的,而现实中不同情形下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同。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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