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们合同上是否有约定,水电费本来数额不会太大,若没有约定房主主张返还的话,退还房主就可以了。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还有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二手房的原户主尚未迁出户口的,购房者无法办理户口迁入,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住房房区学籍被占用,住房拆迁补偿影响按户分配;再次转卖时影响成交价,同时易产生债务纠纷。
您好。申请退房。几乎不可能的 ,除非房子不适合居住
您好,可能影响户口迁入等等
需要拟一份民事起诉状,其中被告要明确、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二手房买卖,房屋户口是谁家的,并不影响房产买卖过户。但是,自家的房子上挂着外人的户口,会给日后带来不少麻烦。第一、因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无权将老户口强行迁走,解决问题只能靠双方协商。第二、诉讼无门,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均归公安机关管理,法院对于此类案件一般不予受理。
房产证在户主手里也不能说没有抵押贷款、但是如果房产在银行抵押的、你可以在房产证持证人下栏看到该房已抵押等字样
您好,合同中是否约定了户口迁出的期限,如果有约定的,对方属于违约,可以诉讼,在裁判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最好联系对方,拟定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对方限期办理,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乙方(受聘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
你好,二手房有违建的属于限制交易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是前屋主的违约,应当联系对方要求对方负责
通常情况下,如果要求退房,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商品房退订(定)退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以登记为准,这套房产在原房主名下有可能会被查封,你到时候可与承办法官联系提出执行异议即可。
前业主欠物业费按照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卖房人交房之前;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买房人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起于卖房人交付房屋之后。【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
在购买二手房时若发现原房主拖欠物业费,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式:1、付房款时留物业交割保证金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所有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
您好,根据合同履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同时要求双份赔偿。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如果合同约定
不可以退,原房主也无法退,如果需要使用维修基金,到时会找你签字确认
搭雨棚防止高空坠物违法,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二手房过户后发现房屋漏水,购买者应该通过房屋鉴定的方式确定房屋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卖房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才是正确的维权渠道。1、如果卖家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那么就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质量问题严重,可以解除合同。2、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3、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后应当在第一时间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保存
您好,退契税应当退还给交税的人,除非另有约定,有约定从约定
房屋买了还没住且尚未交付的,业主不需要交物业管理费,物业费应当向建设单位收取;房屋已经交付业主未实际使用导致没住的,业主要交物业管理费,物业费应当向业主收取。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