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走了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户口一般也挂靠在父母这边。
一般省市现在都依据国家“三投靠”政策规定,许可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一)夫妻投靠落户条件
夫妻投靠取消婚龄和年龄限制,凡符合依法履行结婚登记并共同居住的条件,均可申请办理。
(二)父母投子女落户条件
父母投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和年龄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自愿选择。
(三)子女投父母落户条件
子女投父母的落户条件为未婚子女均可投奔父母落户。
二、相关法律知识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从农村迁往市、镇(含矿区、林区等,下同),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其它市迁往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要严加控制。
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国营农场、蔬菜队、经济作物区的,应适当控制。从市、镇迁往农村,从市迁往镇,从大市迁往小市的,以及同等市之间、镇之间、农村之间的迁移,理由正当的,应准予落户。
农村人口之间的通婚,对有女无儿的户,应准许男到女家落户。
(一)与市、镇职工、居民结婚的农村人口(包括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应在农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得迁入市、镇,其子女也应在农村落户。
对确因长期病残生活难以自理,农村又无亲属依靠的,可准在市、镇落户。
(二)市、镇职工在农村的父、母,不得迁入市、镇。如确无亲属依靠,生活难以自理,必须到市、镇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户。
市、镇职工寄养在农村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或原在农村无亲属照顾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镇落户。
(三)符合国家规定调动的职工及随迁家属(随职工共同生活的市、镇吃商品粮人口),和按照国家规定招收、分配的职工、学生,准予落户。
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和亦工亦农人员,其户口不得迁入市、镇。县及县以下集体所有制职工是农村户口的,不得转为吃商品粮人口。
社队工业劳动者,不得转为吃商品粮人口。
(四)按照国家规定批准退休的职工,需要回市、镇家中的,准予落户。
(五)批准退学、休学人员,符合国家规定返回市、镇家中的,准予落户。
(六)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因病残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符合国家规定,需要返回市、镇家中的,经市、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审查同意,准予落户。
(七)调在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职工,他们的家属因气候不适应或无法随身扶养,需迁回市、镇,农村家中,或将未成年子女寄养在亲属处的,准予落户。
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女职工,生了小孩,无法随身扶养,要求送回市、镇或农村家中扶养的,准予落户。
(八)复员、退伍军人,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符合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经市、县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安置在市、镇的,准予落户。
(九)军队干部的家属的户口迁移,按照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对自由流动的人口应予劝阻,动员还乡。已从人口稠密地区流入边远人口稀少地区农村定居,并在生产队参加劳动的自流人口,应准予落户。
落户前要同流出地联系,查明有关情况。落户后要通知流出地注销户口。
(十一)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清理出来的就业人员,家在市、镇符合释放、清理条件的,经有关劳改单位事先同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后,凭省、地公安机关劳改部门发给的证件,准予落户。
家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放回时要从严控制。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父母迁移户口之后,独生子女的户口可以挂靠在父母这边的,户口挂靠必须要求父母同意才可以的,然后需要到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申请,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
一、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 户口迁走了土地不一定有。如果户口迁出之后,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那么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此时土地是没有的。如果户口迁出后,还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
一、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 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的。提示您,村民将户口迁到城镇后,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所以即使户口迁出的,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不允许翻新和重建。所以,户口迁出的继承人,一定要尽力保证老家的房屋不会因为年久失修而坍塌,虽然不能进行翻建,但是可以修葺,只要房屋不灭失,基本不会被村集体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
第一步,准备双方(男、女)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准备双方(男、女)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步,首先由迁出户口一方的女方所在的村(居)委出具计生证明 第四步,女方所在计生委审核村委的计生证明 第五步,由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计生证明)到男方所在的公安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书 第六步,由男方所在公安局出具对女方的户口接收证明 第七步,女方拿着所有资料(含户口接收证明)到女方原地公安局办理户
一、民法典户口迁走了宅基地还有吗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二、宅基地国家法律规定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
1、户口迁出去了以后还可以迁回,建议联系当地的户籍管理机关。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 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
1、是会变的。户籍地址会随着当事人的户口的迁移而改变,当事人的户籍地址,应以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具体地址为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
1、户口迁出后,就不在是本村村民,也就失去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支配权。2、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户口迁出后,没有权利转让和出卖宅基地,由村委会无偿收回。3、如果宅基地上有建筑物的(房屋),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房屋)属于个人所有,对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有使用权和支配权,赠予和出卖都可以,宅基地随房屋一起走。没有建筑物的,由村集体收回。
户口迁走了,只要老家的房屋还在,就可以继承房屋并“连带”使用宅基地。一、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
户口迁走了宅基地有吗没有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
1、是会变的。户籍地址会随着当事人的户口的迁移而改变,当事人的户籍地址,应以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具体地址为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
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也就是说,按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建与改建。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即使扩建与改建也没人举报与反对,有关部门也无从管起。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
通常出现逾期不还款的情况,我们的主要维权方式有:1.积极与对方协商,催促其履行债务;2.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3,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自然人间借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会有影响,你的孩子,不会因为离婚了或迁走了户口就不是你的孩子了,
户口迁走了,只要老家的房屋还在,就可以继承房屋并“连带”使用宅基地。一、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
不可以。 你现在户口已经迁出,不是该村村民,无权承包该村土地。即使你现在将户口迁回,二轮承担,30年不变,你也无权现在承包该村土地。当然,如果你将户口迁回该村,二轮承包结束后,三轮承包发包时,你可以申请承包该村土地。
一、户口迁走了拆迁有补偿吗 户口迁走了拆迁有补偿,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户口虽然已迁出农村,但承包地仍保留。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以按照村民的补偿标准获得补偿。许多大学生将户口迁往户籍所在地。大学生的生活费来自他们在农村的父母。搬出户籍的行为并没有改变大学生与村里的生产生活关系。房屋拆迁时,搬出住所的大学生有权获得补偿。 二、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安置不合理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若房屋
户口迁走了,只要老家的房屋还在,就可以继承房屋并“连带”使用宅基地。一、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
肯定不合法,多久出来,要看公安如何定,如果是行政拘留,不超过15天,如果是刑事犯罪,暂时很难出来。建议你委托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帮助你解决。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们。
您好,跟您老公姓,这个是不影响补偿的,宅基地房的拆迁是有安置费的,离婚的话,要看您结婚多久了,房子的权属情况,欢迎来电详询。
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 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继承是复杂法律问题综合体。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还涉及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