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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去当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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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去当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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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起诉不一定要去当地。起诉一般要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但是有的案件可以去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对于下列民事诉讼案件,一般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去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1、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被告提起的诉讼;

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中的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4、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中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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