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司法实践中频繁出现贪污贿赂犯罪者在服刑过程中减刑困难的意见反馈,事实上,这主要源于立法在此问题上的严格控制。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实施贪污贿赂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拒不认罪悔罪的,或者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一般不予减刑。
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这意味着,在服刑的第四年才开始将减刑纳入考虑范围。
且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但如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刑时可以不受上述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而“重大立功”的成立条件亦有明确规定。
可见,立法上对于减刑的条件、幅度、计算方式都有十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
同时,由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调查权归属于监察委员会,故还要注意留置期间的刑期折抵问题。根据我国《监察法》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案标准: 1、个人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
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案标准:1、个人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第一条 对拒不认罪悔罪的,或者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不予假释,一般不予减刑;第二条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不起诉,是指人们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做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包括相对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和法定不起诉。 众所周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往往涉案人员众多,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大不相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刑法司法解释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适用刑法过程中对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解释。溯及力,是指法律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对刑法的溯及力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 那么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又应如何确定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一、贪污贿赂犯罪(17个罪名)序号罪名立案(定罪量刑)标准1贪污罪(第382条)①3万元以上(六种情形【注1】:1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②20万元以上(六种情形【注1】:10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③300万元以上(六种情形【注1】:150万元),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挪用公款罪(第384条)①非法
我认为根据你所问贪污贿赂犯罪追诉时效的问题,我可以给出以下建议刑法总则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第九十九条规定,刑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而“不满”则不包括本数。 根据以上规定,任何犯罪,若其法定量刑幅度内最高刑为五年,则其属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
商业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入罪标准为: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一条)。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法律不是公式,具体的标准得根据案件情节来综合考虑。一、商业贿赂犯罪客体商业贿赂罪侵犯的
一、贪污贿赂案件的追诉时效时间是哪些1、对于贪污贿赂类犯罪,追诉时效为二十年,但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可追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驾,在这些年以来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不再是个陌生的词汇,对醉驾行为定罪,也变得越来越普遍。但只要是涉及到驾驶机动车,很多人就以为是涉嫌到交通肇事罪,而对危险驾驶罪这一罪名知之甚少。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一个罪名,针对的是驾驶机动车方面给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侵害的行为,醉驾,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只是危险驾驶罪所规范的其中一种行为。根据国家质量监
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死缓的适用条件有两个:一是被告人本来就应该被判处死刑,这是其前提条件。意即,根据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对其足以适用死刑。二是无需立即执行,这是其实质条件,也即,根据罪犯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并综合全案情况,对其尚无需立即执行死刑,待二年之后再作定夺如果在二年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应将其减至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将其减至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一、贪污贿赂犯罪追诉时效是多久1、贪污贿赂案件的最高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
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代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9-08-19 颁布日期:1989-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强奸罪,是指违背女性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其中,胁迫手段即行为人对被害女性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如以杀伤被害人或其家属、揭发其隐私、利用迷信邪说对被害人进行恐吓、欺骗,使其不敢反抗。强奸罪的着手是行为人开始实行强奸的行为起点,对法益的侵害具有时间和空间上的紧迫性,因此要求行为人和被害人有一定的身体接触。利用公开裸照迫使女方发
贪污贿赂犯罪主要包括哪些罪贪污犯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产罪。贿赂犯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构成要件侵犯客体贪污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贪污行为。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是以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吏治清明、反对腐败为其主要内容的。贪污、贿赂罪不仅严重地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走私成品油犯罪的法律问题一、关于成品油走私涉及的罪名1、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成品油,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2、走私罪;对不构成走私共犯的收购人,直接向走私人购买走私的成品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以走私罪论处;行为人与他人事先通谋或者明知他人从事走私成品油犯罪活动,而在我国专属经济区或者公海向其贩卖、过驳成品油的,应当按照走
文拟从微观角度切入共同受贿案件的一些问题,总结相关规律,提出个人看法,以供大家共同探讨。一、混合主体能否构成共同受贿罪?所谓混合主体犯罪是指有特定身份者与无特定身份者的共同犯罪。在身份犯诸如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犯罪中,主体必须是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那么非国家工作人员例如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所实施的行为能否构成受贿罪呢?回顾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在1997年新刑法修订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关键词: 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量刑情节,立法控制内容提要: 死刑改革是当下中国重大的现实问题,而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改革问题则是死刑改革中最受关注和争议最大的重要问题之一。中国最新刑法立法《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明确了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适用标准,促进了死刑适用规范化;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以积极限制死刑适用;并且确立了严重贪污受贿犯罪死缓犯的终身监禁制度,以达到严惩严重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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