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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单位单位食堂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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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单位单位食堂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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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极大鼓舞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社会力量投入资金近千万元,加快了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框架的基本构成,包括“助餐工程”在内的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我区现已引进社会组织4家,已经建成并由社会组织运营的中心站点8个,老年食堂5个,日均就餐老年人约300人。全区按照“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源相结合,就近便利和网络分布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配餐、送餐、助餐服务的老年人就餐模式,满足老年人多元就餐的需求。在经开区区域托管调整前,2021年底,按照每个街道配置不少于1个社区老年食堂的要求,我区6个乡街建成4个老年食堂,覆盖率达到66.67%。全区27个社区建成13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覆盖率达到48.15%以上。

一、“助餐工程”有哪些补贴项目?“助餐工程”目前有三类补贴,分别为助餐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助餐机构运营补贴和老年人及特殊困难对象助餐补贴。

二、“助餐工程”补贴项目补助标准?

1.助餐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社区老年食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10万元/个,社区老年食堂建筑面积300-499平方米的5万元/个,社区老年食堂建筑面积299平方米及以下的3万元/个,社区老年助餐点2万元/个。市、区财政按照3:7比例承担。

2.助餐机构运营补贴:每个助餐服务机构年度补助资金根据就餐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就餐人次,对日均助餐人次(含集中堂吃和送餐上门服务)在30—49人次补贴1万元/年,50—79人次补贴2万元/年,80—109人次补贴3万元/年,110人次以上4万元/年。由区财政承担。

3.老年人及特殊困难对象助餐补贴:蚌埠市区户籍60至69周岁老年人,按成本价或政府指导价在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就餐,或由养老助餐服务机构送餐;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在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就餐,或由养老助餐服务机构送餐的,70至79周岁给予每天1元助餐补贴,80至89周岁给予每天2元助餐补贴,90至99周岁给予每天3元助餐补贴,100岁以上免费享用指定老年套餐。三、“助餐工程”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低价运营生存难。当前社区老年食堂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主要针对社区老年人群兼顾社会其他人员开展服务的运营形式。面临不时上涨的物价和用工本钱,“低价格”及相对固定的消费群体使社区食堂的生存遇到难题。二是众口难调阻推广。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本身身体器官和心理功用退步的状况,使他们在饮食上更慎重、更注重养分平衡搭配,这些需求对社区食堂供应的食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场地选择受限制。社区老年食堂和其他餐饮一样,都存在油烟和噪音污染,受到部分居民反对。采取租赁门面,房租费用高,服务运营成本也相应提高。采取使用新建小区配建的社区或养老用房,又因为处在小区内,小区居民又有意见。存在大部分社区都很难找到合适的场所建设“老年食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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