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流浪狗咬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居慧
近年来,流浪狗咬伤人的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流浪狗不时出没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成为影响群众人身安全的隐患。若被其咬伤后不及时就医处理,容易引发狂犬病。
据了解,目前中国每年有4000多万只流浪狗,每年有很多人因被狗咬而感染狂犬病去世。因此而产生的赔偿问题也受到普遍关注,那么流浪狗咬了人,究竟应该谁来负责?
一、《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由于流浪狗没有主人、饲养人或管理人,不适用上述《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为避免被流浪狗伤害,不要挑逗或是抚摸流浪狗,很容易把他们激怒而伤人,更不要盲目呵斥或拿工具驱赶流浪狗,如果手无寸铁,很容易被流浪狗伤害。
对于这种“咬了白咬”的流浪狗大家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当然,也有被流浪狗咬伤后可以获得赔偿的例子,如果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如果未及时消除公共场所存在的潜在危险,或对现实存在的风险没有进行提示,可视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例如:(1)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维持小区的公共秩序。对小区内出现的动物,如是小区业主的,物业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业主进行管理;
对于进入到小区的流浪狗,物业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发生,物业公司有义务驱逐小区内的流浪狗,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进而维护业主的人身安全。
因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在封闭小区内被流浪狗咬伤引发的纠纷,既可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也可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
(2)学校对校园范围内在防范流浪狗的管理上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流浪狗伤人,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无法找到流浪狗的主人进行赔偿,学校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责任比例一般不超过30%。
二、《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流浪狗被遗弃后,难以找到原动物饲养人。如果有喂食流浪狗的人,则分以下两种情况分析:
(1)如果长期给流浪动物供食,让流浪动物活动并居留,就已经构成特殊的饲养关系,并转化成事实上的收养,理应对流浪动物尽善意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流浪狗野外求生无人管理,伤害事件在所难免。有饲养经验的人士应当充分认识到流浪狗的危险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如果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流浪狗伤人,对流浪动物的侵害行为,喂养者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鉴于喂养流浪狗体现了爱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不宜由爱心喂食人士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只是偶尔、临时地给流浪狗喂食,喂食者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三、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流浪狗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例如:甲挑逗乙的狗致使丙被咬伤,丙可以向乙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甲请求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在很多家庭都喜欢饲养宠物,可爱的宠物给家中带来了温馨和快乐,一些小朋友尤其喜欢亲近宠物,但这也往往会产生不小的安全隐患。
为了避免被宠物咬伤,一方面,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不要在小区内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不妨害他人正常生活,对动物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栓束措施,不要随意遗弃自己的宠物;
另一方面,不要激惹挑逗宠物,不要对动物进行挑逗、殴打、投掷杂物等,以免引起动物的攻击,如果被流浪狗咬伤,要及时就医。
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成功处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并当庭履行完毕。 7月12日,李某在未经郭某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到郭某院内上厕所,被郭某饲养在院内的狗咬伤。李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要求郭某承担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郭某不予理会,派出所调解无果。事后,经医生诊断建议李某需接种5针狂犬疫苗,期间郭某一直未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李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某承担医疗费、
流浪狗咬伤人物业公司担责。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应对小区的公共安全承担物业管理责任,作为物业服务提供商,在发现小区有流浪狗时,应及时驱赶或者抓捕,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如果未尽到管理职责,造成小区业主损害的,物业应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
流浪狗伤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1、由流浪狗的原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流浪狗被遗弃后,事实上难以找到原所有人。2、由喂食流浪狗的人承担责任。如果长年给流浪动物供食,让流浪动物活动并居留,就已经构成特殊的饲养关系,并转化成事实上的收养。所以对流浪动物的侵害行为,投食者则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只是偶然、临时的喂养就不需要承担责任。3、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过
1、业主在小区内被狗咬伤,若是业主的狗,则应当由业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流浪狗的,物业公司如果已经尽到了对小区安全的保障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存在安全防范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1、业主在小区内被狗咬伤,若是业主的狗,则应当由业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流浪狗的,物业公司如果已经尽到了对小区安全的保障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存在安全防范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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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在小区内被流浪狗咬伤的应当由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若是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也需要承担过错责任。法律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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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咬伤人的,受害人可以向流浪狗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索赔。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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