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关于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如何处理
(一)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
对于旧准则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在指南关于“周转材料”的解释规定:
1.本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2.本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此外,指南规定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而周转材料的摊销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和其他摊销方法。至于其他摊销法具体包括哪些方法没有说明。我们认为,其他摊销方法应该和原来一样包括分期摊销和五五摊销。
此外,由于指南仅对总账科目作了统一的规定,对于明细账设置并没有统一要求,因此,我们认为,为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及会计核算的方便,对于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核算可以通过“周转材料——包装物(出租/出借)进行。
具体摊销时分别借记”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摊销)“
而对于原准则中的低值易耗品则可以完全按新准则指南的规定进行核算。
(二)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报刊订阅费
对于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的报刊费的处理,在会计实务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但是其他应收款核算的是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这与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报刊订阅费的性质不同,因此我们认为,由于这三类费用支出均是企业按相应合同预付给服务提供方的款项,与购买商品、采购材料时预付账款的性质相同,因此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比较合理,同时为了与采购材料、购进商品所预付的款项区别开来,可以通过相应的明细账予以区分。
(三)摊销期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新准则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如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四)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
对于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的处理,新准则及指南均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根据哪一个期间受益,哪一个期间承担的原则,对于一次购买印花税票较多的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具体在每一受益期分摊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同时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预付账款”。
而对一次缴纳税额较多的税金新准则中并没有提到是否可以分月摊销,因此我们认为也应按受益期限进行处理比较合理。
原准则中具有预提性质的费用支出在新准则中的会计处理
(一)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新准则指南规定: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即对于短期借款的利息的预提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进行的。
(二)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预提的租金和保险费等
根据对待摊费用部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分析可以得知,新准则及相关指南不再对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进行预提,而是在实际发生时根据支出能否资本化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
不能资本化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而对于当期应付未付的租金和保险费,由于其性质是应付的款项,但为了与购买商品和外购劳务所产生的应付款项区别,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处理比较恰当。
即每期根据本期应承担的义务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由于会计处理中一般遵循的原则是,准则或制度没有规定应该怎样处理交易或者事项,会计人员可以根参考类似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相应的处理。
因此,对新准则中具有待摊性质和预提性质的费用支出的分析,也仅是在参考类似交易或事项的基础上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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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新准则应用指南首次征求意见稿中仅在固定资产准则解释中明确固定资产修理费不得采取待摊、预提方式,但在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中保留了科目和项目,科目说明中“待摊费用”说明如下:(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本期
一、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 (一)遵循资产负债观 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比如,“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属于无价值资产,是企业一经发生就已消耗的一项“沉没成本”,它没有使用价值,没有流通性,假如企业破产,是不可能用它来偿还债务的,如果将它归类于资产,会虚
"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 一、新会计准则待摊费用 这样,就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产生了困惑。在权威部门没有作出说明、学术界又各抒己见的情况下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等。 待摊费用的特点是支付在前,受益、摊销在后。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如银行借款的利息费用、
(一)账户的性质不同:账户按经济内容分类中,“待摊费用”属于资产类账户。因为它是先支付后分摊,占用了企业的资金。该账户借方记录企业各项资产的增加额,贷方记录减少额,余额一般出现在借方,表示期末某一时点企业实际拥有的资产数额。“预提费用”属于负债类账户。因为它是预先提取,该支付而尚未支付的费用,成为企业的负债。该账户的贷方记录负债的增加额,借方记录减少额,余额一般出现在贷方,反映企业在期末某一时点所
(一)账户的性质不同:账户按经济内容分类中,“待摊费用”属于资产类账户。因为它是先支付后分摊,占用了企业的资金。该账户借方记录企业各项资产的增加额,贷方记录减少额,余额一般出现在借方,表示期末某一时点企业实际拥有的资产数额。“预提费用”属于负债类账户。因为它是预先提取,该支付而尚未支付的费用,成为企业的负债。该账户的贷方记录负债的增加额,借方记录减少额,余额一般出现在贷方,反映企业在期末某一时点所
一般情形下,企业无需再对接受捐赠资产进行纳税调整。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对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确定的价值存在差异,则必须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对因企业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可在不超过5年内的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交所得税。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收入金额不大,则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新准则下待处理财产损益的账务如何处理本科目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待处理财产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1)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
除了固定资产盘盈,其他处理并没有改变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如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生物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库存
1、二者的概念不同。应交所得税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2、账户性质不同。应交所得税是负债类账户,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
针对诉讼费用和律师费这个问题:律师费自己出,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仍要写在诉讼请求中。法院不会判由败诉方承担你的律师费。在中国不是强制的律师代理,就是说国家认为可以不请律师,所以说这个律师费就不是必须得开支,所以法院不支持。除非是侵犯著作权之类的案件等特殊的案件一般是不会支持律师费的;目前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是有标准的,而不是乱收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
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是怎么分类的(一)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分类产品的生产过程,也是物化劳动(包括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和活劳动的耗费过程。因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按其经济内容分类,可划归为劳动对象方面的费用、劳动手段方面的费用和活劳动方面的费用三大类。生产费用按照经济内容分类,就是在这一划分的基础上,将生产费用划分为若干要素费用。1.材料费用。2.燃料费用。3.外购动力费用。4.工资费用。5.提取
民事案件上诉费用和律师费用谁承担若无特别说明,律师费自己出,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仍要写在诉讼请求中。法院不会判由败诉方承担你的律师费。在中国不是强制的律师代理,就是说国家认为可以不请律师,所以说这个律师费就不是必须得开支,所以法院不支持。除非是侵犯著作权之类的案件等特殊的案件一般是不会支持律师费的;目前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是有标准的,而不是乱收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
成都房产公证费用和过户费用 成都房产赠与和继承并未按住标准收费。是按房屋所在位置不同,按平方米收费,具体为,一环以内每平方米16元,一环和二环之间14元,二环以外12元。 法律规定房产继承都需要办理公证书,然后再到房管部门办理!公证费用按房屋评估价格2%(若按房产继承,有出入)办好公证书后,房管部门收费少1元/平方,工本费80元! 一般过户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这套房产以后不
您好,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和律师费都是先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破产法》第37第2款之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当先偿付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破产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解决办法:1、企业破产后,与原企业职工即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保险由个人自行缴纳;2、个人可以选择在户口所在街道社保所缴纳居民医保,办理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或者选择在存放档案职介所或者人才中心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办理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存档证;4、医
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二、申请仲裁解决。如果调解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解决纠纷。三、诉讼解决。如果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
先进行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进行行政裁决。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