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执行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专户提取至个人联名账户后予以提取。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需要被执行人提交申请材料;
被执行人拒不提交的,由执行法院调查收集材料后代为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强制执行的答复》明确批复,如被执行人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条件为:(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的房屋;(2)离休、退休的;(3
不缴纳公积金,企业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1、用人单位如果不办理公积金登记,或者不为员工设公积金账户,不缴纳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责令限期办理,超过日期不办理的,可以依法进行罚款,罚款数额在一万到五万之间。2、以上条款明确表示了企业不缴纳公积金应该承担的后果。假如企业在相关政府单位勒令办理之后不予理会而且情节严重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首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之规定,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
对于残疾军人的抚恤金(不属于家庭收入和个人收入)的处置,要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50条规定才行,法院要有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的。关于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未通知就扣,即不合法。扣划: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已经生效的司法文书,按照法定程序,将自己管理之下的本来属于当事人的款额划转到指定的人名下。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扣留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
冻结金额就是暂时不能使用的金额。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环境,具体内涵不一样。比如,在股票交易场合,冻结金额是指委托买入证券(股票、基金、权证等)时被冻结的资金。如果撤销委托,就会立即解除冻结,还原为可用金额。如果当天没有撤销委托,需待第二天会自动解除冻结,还原为可用金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
法院不符合起诉条件有一下几种情况: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予以审查。实践当中经常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原告进入审理程序,如以已被工商管理机关注销的公司的名义起诉,以已死亡的公民的名义起诉等等。这类情况经审理发现,即予驳回起诉。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保证当事人
一、法院扣划住房公积金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强制执行的答复》明确批复,如被执行人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强制执行。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条件为:(1)购买、建造、翻建、
法院强行扣划的钱会放到法院的账户上,然后再划给执行人。我国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1.拍卖房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商品房(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现住房(即房改购买产权);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存量房);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拍卖房(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3.住房公积金具体贷款流程如下: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
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按一下方法处理;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即可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夫妻双方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公积金账户当中有一定额度的金额 2、双方缴纳公
武汉公积金贷70万的条件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借款人及配偶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无还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四)提供符合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五)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六)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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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封存后解封如下:职工在原账户封存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办理解封手续;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的需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办理,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解封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
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一般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是8%到12%之间,按照2000元缴费基数的确定的话,8%缴费,那么企业与个人各缴160元,加起来是在每月公积金上需要缴纳320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
提交给法院的录音证据可以用文字说明,具体如下: 1、当录音成为证据时,应当上交根据录音整理的文字稿; 2、正确说明录音证明的语义和表现的准确性,便于审理时进行说明,法律规定中有其要求; 3、录音是电子证据的一种,是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提交时要拷贝到光盘,然后将录音内容以文本的形式进行整理并提交。真伪对方否认由对方申请鉴定来证明。在诉讼实践中,要使用录音证据,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并且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
法院划扣的钱,不超过半个月就能拿到。终审判决以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单位所在银行接到执行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拨给法院。由于被执行单位与银行之间流程等事宜,最长不超过半月。
一、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一经当事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可撤销,不会因时间原因而自动失效。 二、要撤销民事调解书,有两种途径:当事人申请再审撤销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案外人提起撤销之诉 未参加诉讼,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
恢复执行是直接找法官。恢复强制执行,只需要提供申请书和中止执行裁定书,不需要再提供判决书,判决书等材料法院执行庭有保存。如果有被执行的线索,可以一并提供给法院。案件恢复执行的程序如下: 1、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申请法院恢复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恢复执行申请书;原执行依据副本;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副本或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当事人信息及可供执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