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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儿子,户口是分开的,土地确权证是在一起的,也是儿子的名,老人死后,土地还能收回吗?

问题描述

一个儿子,户口是分开的,土地确权证是在一起的,也是儿子的名,老人死后,土地还能收回吗?
1个回答

1、老人可以收回本人的土地承包权:老人健在的,不能称之为继承,其有权根据本人的意愿决定该财产的分配对象及数额;2、农村的土地承包权(使用权)本身,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适用于继承(所有权属于集体。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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