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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儿子,户口是分开的,土地确权证是在一起的,也是儿子的名,老人死后,土地还能收回吗?

问题描述

一个儿子,户口是分开的,土地确权证是在一起的,也是儿子的名,老人死后,土地还能收回吗?
1个回答

父母过世其子女要继承土地使用权的,需要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继承公证文件及土地证、身份证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变更。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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