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的类型包括:
(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
(2)工矿用地,即工业用地和矿业用地,包括工业产房、各种仓库、动力设施、各种堆场、道路、矿山操作场地及配套设施等用地;
(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电站、水库及人工运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
(4)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旅游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厂、高尔夫球场等用地;
(5)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军事训练、军事指挥、防务设施、营房、武器装备仓库等用地;
(6)其他建设用地,除上述之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用地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未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规定程序调整容积率。
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不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等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或不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向原审批机关专题报告,并附有关部门意见及论证、公示等情况。
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五)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法定程序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六)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土地主管部门。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旅游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厂、高尔夫球场等用地;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很简单集体建设用地就分这两大类,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就是指用于生产经营的集体建设用地,如村办企业用地;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有宅基地及村内卫生医疗、休闲娱乐等公共设施用地,如村委办公室等
我国城乡建设用地法律浅析(二)--兼谈“小产权”房屋本文作者为沈宗斌律师,文章首发于《中闻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三、《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案)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相关内容的修改 2019年8月26日生效的《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案),主要修改、完善了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内容,删去了从事非农业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且符合县乡总体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以公益或经营公司
单独选址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以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包括:能源建设项目、交通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管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大部分在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外,小部分在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可以整体作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处理。
单独选址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以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包括:能源建设项目、交通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管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大部分在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外,小部分在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可以整体作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处理。
我国地方行政机关包括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工信局、交通局、教育局、文体新闻出版局、农牧局、审计局、计生局、人社局、林业局、水利局、城建局、粮食局、发改局等。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是: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交由村、社签字,规划内应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查通过进行公示、交由乡镇审核,乡镇审核通过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颁发建设用地通知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工业用地有划分标准,一级工业用地、二级工业用地和三级工业用地等。其中一级工业用地包括哪些呢?下面小编为你解答的问题。 一类工业用地的行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
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不同,还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国的建设用地供应,
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要哪些手续1、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的手续是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条,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
一、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一类行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十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二、二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二
我国的立法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法律依据:《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有哪些限制?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
办理建设用地需要哪些手续一、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一)报省审批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1.县、市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2.建设用地申请表;3.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4.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5.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意见;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它立项批准文件;7.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它立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以下6种情形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1、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这个本身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大用途。2、村民住宅。不过从今年开始农村用地要申请得到审批,为了规范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宅基地审批会变得严格,避免随便使用宅基地的现象出现。3、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4、以
申请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有哪些条件(一)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农村新建房屋要扣除建新占地面积;(二)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四)复垦农户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五)申请复垦宅基地存在主体房屋;(六)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界址准确,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
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
法律规定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农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永久基本农田会不会被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也是有被征收的可能性,但前提一定要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