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在民事诉讼中,保险公司法人资格,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问题描述

在民事诉讼中,保险公司法人资格,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1个回答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保险公司在其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设立分公司。

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或者营销服务部,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保险公司的组成部分,无独立的财产和经费,也无独立的名称,其领取的是《营业执照》,而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从本质上来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办理保险业务,因此,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如《保险法》第80条规定:“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保险公司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