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要式法律行为,在遗赠人生前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扶养人就必须按协议履行抚养遗赠人的义务,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没有附加明确的义务,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一个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应以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为准。如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或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三、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之一,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以受胁迫或欺骗的方式所立,则该遗嘱全部无效。
四、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在现实中,一个遗嘱人出现多份遗嘱的情形并不少见,多份遗嘱内容如果并不冲突,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反而可以互补但如果内容存在冲突,就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衡量遗嘱效力高低的原则是:
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遗嘱人如欲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方为有效,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后遗嘱优先于前遗嘱,即在没有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五、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遗嘱人生前对财产的处分行为导致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六、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只导致该部分遗嘱内容失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七、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遗嘱没有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应当首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再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八、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某些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并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这一部分遗产份额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九、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我国实行的是限定继承原则,即接受遗产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并不是承担无限责任,而是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欠的债务,则首先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遗产,然后依法清偿债务,致使遗嘱继承失去意义二实质上失去效力如果清偿债务后尚有剩余,剩余部分依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十、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遗嘱继承人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此时尚未生效,其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应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但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由于此时遗嘱已经生效,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十一、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遗嘱如果欠缺必要的形式要件,会导致遗嘱无效,所涉遗产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不同有: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可以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对遗产内容作出划分;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嘱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
一、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情形有:协议主体不适格的;意思表示虚假的;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恶意串通的;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
众所周知,当公司的一些高管或者掌握其秘密的人员离职时,公司往往会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防止其泄露公司的秘密,但是竞业禁止协议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有效的,在有些情况下它是无效的。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讲解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供大家阅读。竞业禁止协议无效都有哪些情形一、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
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赠与合同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2.赠与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4.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1)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法律依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
订立委托合同的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委托合同的内容违背了公序良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委托代理合同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里提到的这些都属于委托代理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认定无效之后不受法律保护。【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
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性质不同:意定监护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2、生效时间不同:意定监护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遗赠扶养协议是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3、受益主体不同:意定监护的受益人是立遗嘱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益主体是立遗嘱人和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4、是否为有偿不同:意定监护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针对“婚后反悔,那么婚前财产协议无效了吗?”这一问题,应避免以下三点误区;误区一:婚前财产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如果是口头协议则无效一般来说,夫妻双方进行婚前财产协议都是采用书面形式,这样后期也便于对照和举证,但这样并非意味着口头协议就无效,只要满足以下两种情况,口头进行的婚前财产协议也成立:1、夫妻双方对口头协议的效力均无异议2、能证明双方有口头形式的协议且一直履行误区二: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否
1、性质不同:意定监护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2、生效时间不同:意定监护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遗赠扶养协议是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3、受益主体不同:意定监护的受益人是立遗嘱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益主体是立遗嘱人和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4、是否为有偿不同:意定监护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
法律分析: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协议的内容大致是如果扶养人对遗赠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去世后,其财产就会归扶养人所有。这里所称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组织,因为法定继承人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无须用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
一、遗赠扶养协议有权利继承吗 遗赠扶养协议没有继承的权利,但是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自然人签订的,遗赠人(即被扶养人)与扶养人签订的、残疾人,由扶养人担负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享有按照协议接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而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的、遗赠的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并由其担负对自己生养死葬的义务。
对于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授权合同无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金都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未经小区业主同意,擅自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规定,故该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在未经业主共同决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已经成立,只是因存在一定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故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即为效力待定合同。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
你好,根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效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解答】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6)被申请人按照规
在老家的土地转让了。集体土地转让合同无效的处理方法是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设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
您好!你咨询的起诉村委会确认合同无效的问题,律师告诉你有的村民委员会早些年将村里的土地发包给他人承包后,现在又以违反民主议定原则等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包合同无效。那么,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能否以自己存在种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行为,来要求法院确认承包合同无效呢?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条规定:“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
意定监护与遗赠扶养协议主要有六点区别,第一性质不同,意定监护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第二生效时间不同,意定监护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而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生效和死后生效相结合。第三是否为有偿不同,意定监护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但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且附义务的。法律依据: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
1.性质不同:意定监护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2.生效时间不同:意定监护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遗赠扶养协议是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3.受益主体不同:意定监护的受益人是立遗嘱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益主体是立遗嘱人和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4.是否为有偿不同:意定监护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
网友提问: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婚内财产协议的无效约定有哪些? 小编解答: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