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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开工,后解决招标怎样处置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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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开工,后解决招标怎样处置和定性
1个回答

流程倒置,不能律条文,这是违法做法!招标就是为了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都确定了招标还有什么意义?这种做法隶属规避招标。

当然,也有能够直接确定施工单位的情况,符合下述情况的如果已经施工了就别招标了,否则是画蛇添足:《招投标法》第六十六条限定,牵涉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隶属利用扶贫资本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事项,按照国家有关限定能够不进行招标。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限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限定的能够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事项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效配套要求;(五)国家限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限定弄虚作假的,隶属招标投标法第四条限定的规避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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