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按照两条不同的规则在运行,除了法律规章制度这些明规则外,还有大量的潜规则在社会的前进过程中发挥这比明规则更大的作用。
一、明规则下,土地确权的确不能是土地终身制。
我们目前是社会主义体制,公有制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只是拥有承包经营权(农地)和使用权(宅基地),这是目前的法律规定,在这种规定下,土地确权也只是全国范围内重新梳理权属,统一发证,并没有与现行法律有冲突。
更为重要的是,土地权证是有时间期限的,还是延续二轮承包30年的结果,大部分地区依然是到2028年左右到期。这同时也在佐证着,土地确权并不等同土地终身制。
二、潜规则下,无地农民将没有机会重新免费分得土地,这次土地确权实际意义上成为农村土地权属免费分配的绝唱!
很多情况下,如果你认真,你就输了。当你抱着法律条文去找政府理论的时候,你发现你连门都进不去,或者被一句“你的情况我们了解了,回去等消息吧”就打发回家杳无音讯。
为什么说这次土地确权后基本上就实现了农村土地终身制?
1、农业户口取消:
农村户籍制度逐渐破冰,已经有28个省市出台政策,取消农业户口。这意味着什么?农业户口是农村成员确认的唯一标示。统一为居民户口后,十几年后无地的你就想拿着这张苍白无力的纸,把人家手持权证种植了几十年的地分配给你?你相信吗?
2、一叶知秋:土地承包关系从30年不变到长久不变。
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而且现在明确为长期,可以感知中央的态度就是不想深入去摸农村这趟浑水。综合权衡,变比维持现状不变风险更大。
(原因你懂的)
3、大局已定:土地对农民是保障还是财产?
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央的决策者都在农村土地到底对农民意味着什么而举棋不定。有农民说农村土地就是对农民的保障,所以土地必须要分给新增人口。
也有人说土地就是农民的财产,否则农民就真是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了。如果政策越来越清晰而没有歧义。农村土地就是农民的财产。
目前开展的一系列试点都是在这个方向上摸索。所有,你见过哪家的财产今天是你家,明天归他家。土地也同理。
4、断了念想:各地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所纷纷成立,土地资产将逐步开启流通时代。
很多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所纷纷成立,并跟农地圈建立合作关系。意味着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开始逐渐形成,无地农民所期待的重新分配土地,最终只是镜花水月,遥遥无期。
因此,虽然理论上还存在土地重新调整的可能性,但在现实过程中,你确找不到以后农村土地重新调整的途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没有滴。
当然,这种情况下,无地农民并不是只有“坐以待毙”的份儿,头脑清醒,主动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这种风险。
近年来进行土地确权工作,不少人在关心土地确权会不会对现有的宅基地和承包地进行重新分配,原来没有分到土地的现在是不是可以分到,超标的部分村集体是否会抽回再分配了?答案是目前不会。土地确权是对现有合乎法规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位置、面积等进行重新登记,标注出详细的地理位置、面积等,利于土地流转,主要目的是为了盘活农村土地。并不是重新进行分配,对于超标的部分不能确权而已,目前没有通知说要重新调整或者收回,未来
因为是确权到“户”,因此,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但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如果在土地确权期间,村集体有将该户土地重新发包给其他成员,那么可确权给其他成员所在的户。
不会收费,归村集体。1、农村土地确权后,多余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2、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
不会收费,归村集体。1、农村土地确权后,多余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2、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
因为是确权到“户”,因此,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但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如果在土地确权期间,村集体有将该户土地重新发包给其他成员,那么可确权给其他成员所在的户。
您好,根据您的合同约定,如对方构成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在担保期内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利
农村土地确权目前不是终身制的,土地确权后一般不会变地,起始时间以颁发承包土地确权证书时间为准,到期时限,暂统一填写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
土地确权后就土地证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确权之后改变了土地的位置或者面积、界限等内容的,就土地证就无效了,确权后新发的土地证此时是有效的。确权是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利的确认、确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
你好,北京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国家为了保护已经确权的土地资源得已合理使用,如果农户出现下面5种情况,村委会有权收回已经确权的土地重新处置收回的土地。1、如果土地出现2年出现抛荒弃耕,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土地管理法》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个人或是单位闲置荒芜耕地,对于连续2年出现荒地的,村委会可以立即收回土地,以便承包给需要的农户。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
一、土地确权是个啥?大家应该都知道,树林有林权证,草原有草原证,这些就是相当于给树林草原发了身份证,而土地确权就是给土地办理身份证,同时将土地“两权”变为“三权”,由土地所有权以及承包经营权改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也就是说以前土地没证,宅基地有县里发的证,这次是中央发证,从法律上确定关系,也就是说以前农村没土地的,以后基本也不太可能有。二、土地确权开始和结束的时间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
离二轮土地承包到期还有十多年66岁的任老人是晋城市一中毕业的老三届,他告诉小编,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是从1983年开始的,当时国家规定承包期为15年。到了1998年时,全国进行了第二轮的土地承包工作,承包期限是30年不变。“按道理来讲,当时国家推行土地二轮承包工作,村里就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测量。但是当时的村委原封不动地给我们做了登记。”说完,任老人拿出了自家的《泽州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分析:土地确权证当然有法律效力。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农村土地确权,可以去当地村委或国土局查询。因为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中有公示程序。在入户调查和实地测量后会有一个公示期,公示了农户承包土地的面积亩数,地块的边界等信息,必须要农户确认签字后才会确权登记颁证。
法律分析: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只享有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对于土地的确权由政府处理,对政府确权不服的可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
农村土地确权证找当地国土资源局,在办事大厅窗口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办理土地证需要本人亲自当场,委托代办土地证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土地确权可以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全家户口迁出且农转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予保留,承包方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农村土地确权父母或是儿女名下均可。一般登记户主姓名。法律规定,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土地进行确权时,确认的是使用权。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的情形: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导读:《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在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拥有和集体拥有的两种性质。有很多因使用权引起的争议,比如农村相邻村民宅基地之间有争议。也有些情况,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比如两个集体之间土地权属有争议。为了防止发生争议,就需要我们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那么土地确权的实
一、村委不给土地确权先协商解决,未果的话可以举报 二、村委不给土地确权的情况一般是要先进行双方的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不能够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当地的乡级所在的党委或者农工办或者是政办等主管部位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