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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创先争优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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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创先争优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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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集中化解信访积案的实施方案

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目标,做好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积案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为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中创先争优。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20__年底,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集中开展化解信访积案工作。

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以争创信访工作先进县(市、区)为主要载体,以领导干部包案为基本方法,以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为主要目标,下大力破解信访工作难题,集中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2、化解范围。凡是列入范围的信访积案,都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集中化解。这些信访积案,主要包括:(1)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信访局交办我省的信访积案;

(2)省联席会议确定的信访积案,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

重信重访、责任主体不明确的“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3)各地各有关部门现有的全部信访积案。

二、工作步骤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大体划分三个阶段进行。基本步骤是,今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非正常进京上访积案;20__年底前,全部化解现有信访积案,务求今明两年实现进京、赴省集体上访和重复非正常进京上访同比较大幅度下降。

第一阶段,集中梳理排查,制定化解方案(20__年6月15日前)

1、集中梳理。由省、市、县三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在6月15日前,对所有信访积案进行一次集中梳理,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其中,涉法涉诉“非访”及正常上访案件由省联席会议涉法涉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梳理。梳理结束后,逐级上报信访积案,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逐一登记。

2、制定方案。市、县(市、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要精心研究制定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确保动员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

省直各部门也要结合职能特点,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化解积案工作进行研究,提出要求,落实责任。

3、分解交办。由省、市、县三级联席会议负责,对所2

有纳入化解范围的信访积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终结时限。中央和省交办的每个信访积案都要做到“五个一”,即一名县级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

第二阶段,合理化解积案,创先争优晋位(20__年6月至20__年9月)。

1、集中化解。对所有的信访积案要重新立案、重新调查处理、重新作出结论意见、重新审查结论意见,不得将原调查处理意见直接上报。

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办法,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因案施策,综合施治,逐一化解。

对涉及层面多、部门多、情况复杂的积案,地方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协调,专题研究,形成合力,确保按期化解。

2、依法终结。经过积案化解,信访问题已经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群众仍不息诉罢访的,主动引导其履行复查复核程序后,向省联席会议申报案件终结,案件经省联席会议审核认定,并报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终结。

对已终结的案件实行“三不”,即“不受理”、“不交办”、“不统计”。信访人居住地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在重大活动期间做好稳控和劝返接回工作。

3、创先争优。广泛开展创建信访工作先进县(市、区)、化解信访积案优秀个人活动,中央和省交办的信访积案全部办理完毕且息诉罢访率在90%以上可评为先进单位,对所包3

信访积案化解有力、实现息诉罢访的可评为优秀个人。开展“解难题、办实事、暖民心”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了解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用创先争优、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促进积案化解,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第三阶段,巩固化解成效,全面总结表彰(20__年10月至20__年底)。

1、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在20__年9月份,对化解信访积案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力量,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专项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并作为表彰奖励依据。

2、组织回访。组织开展一次化解工作“回头看”活动,通过回访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群众对信访积案化解情况的满意度。

对工作中存在问题或群众满意度不高的,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复访。

3、总结表彰。对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做法,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注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名义,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个人进行大力表彰。

三、推进措施

1、建立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凡中央和省交办的信访积案,全部明确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其中:属设区市的“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由市级领导包案;

重复进京赴省集体上访和重复三次以上进京非正常上访由县(市、区)委书记包案;其他积案按照职责分工由各地确定相应县级领导包案;

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由依法有案件管辖权的县级及以上政法机关领导包案。包案领导干部要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接待信访群众、亲自研究分析案情、亲自审查结论意见、亲自回访信访人、亲自做思想政治工作。

2、建立定期研究报告制度。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集中化解信访积案专题汇报,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市、县(市、区)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协调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各市、省直各单位每季度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化解积案情况。

3、建立专项督促检查制度。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地各部门化解信访积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查结果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领导同志。

20__年6月底前,对化解进京非正常访积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经常性督导、重点案件的调度及暗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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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20__年6月底前,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进京非正常上访积案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制度,每周对各设区市积案办理进度进行一次通报,每月对工作不力、办理进度落后的单位进行一次调度。

从7月份开始,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半年总结制度。每月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化解信访积案的进度,每季度调度工作不力和进度落后的单位,每半年总结一次积案化解工作情况。

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制度,推动化解工作有序进行。

5、建立化解责任追究制度。包案领导要与本级联席会议签订《信访积案包案责任状》,与信访人签订《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对化解信访积案的责任、办理时限等作出明确承诺。

对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特别不力、不依法按政策解决处理信访问题,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纪委、省政法委等部门进行查处,按有关规定追究包案领导干部的责任。

对不能按期完成集中化解任务的,有关设区市委、市政府要向省联席会议作出检查,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也要以个人名义写出检查;

涉及个案的,严格追究相关包案领导责任。

四、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创先争优的内在要求,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收到实效。

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6

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研究、谋划,带头包案、推动,带动和促进领导干部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努力创先争优。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能特点,认真履行职责,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信访工作扭在一起抓。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抽调精干力量,负责做好交办协调、信息综合、案件审结、通报情况、督导问责、总结表彰等具体事宜,推动化解积案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省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社会宣传,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活动简报》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动态》要开设专栏,及时总结宣传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注重发现和培树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总结指导,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在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上收到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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