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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的合同上面的工作时间是不定时的,然后现在我们做二休一,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这样对吗?

问题描述

我签的合同上面的工作时间是不定时的,然后现在我们做二休一,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这样对吗?
1个回答

1、根据《劳动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你已经和公司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2、针对上班时间,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3、你们做二休一,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的时间总和如果符合上述规定,那么是合法的,如果超出了上述时间规定,则是违法的

4、如果超出上述时间规定,则属于加班;

5、针对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6、所以如果单位想让你加班,平时加班费用是平时工资的1.5倍,周六、周天加班费用是平时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是平时的3倍,如果单位不合法支付你们加班费,你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7、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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