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调查的要求
1、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2、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有权拒绝调查。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二、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
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
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
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一、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要回避的情形1、在行政处罚中,执法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是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二、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
一、行政处罚程序终止调查的情形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1、没有违法事实的;2、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3、违法嫌疑人死亡的;4、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行政案件终止调查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
针对该词条内容,我们给出法律意见如下:1.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2.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3.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此次意见只针对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解答,希望能够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证监会的稽查执法工作有效保护了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各类被监管主体起到了极强的震慑作用,其原因之一就在于,除了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本身,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还将给各被监管主体(尤其是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带来不利的附带影响。下面,我们了解一下证监会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对上市公司的附带影响有哪些?1. 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一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公开。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如果只是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罚款、拘留等对你自己也没多大影响,算不上案底。如果是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关于给予70岁老人行政处罚的规定:如果依法应当给予70岁的老人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另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超过六个月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也不再处罚。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一、滥伐林木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对于滥伐林木的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标准为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行为人还需赔偿损失。2、法律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
1.可能依据具体情况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4
一、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怎么办1、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管辖权产生争议的:(1)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3)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二、行政处罚的设定有哪些要求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处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所设定的行政处罚无效,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哪些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哪些行政
送进看守所的衣服,最好符合以下要求1.禁止任何金属的东西,如皮带头、拉链、扣子等等;2.禁止任何带状、条状的东西。如皮带;3.最好的衣服就是毛衣、套进去的运动服(不能有松紧带)、棉质内衣等柔软的东西6.鞋子不需要送,鞋子有统一配发(或之前遗留)的,袜子可以送。7.《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
行政处罚不交罚款的后果
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的条件尽管行政处罚决定中听证程序具有上述法律意义,但也不能否认听证程序有时确实也会妨碍行政效率的提高,不能要求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都要经过听证才能作出。因此,行政处罚决定适用听证程序应当是有条件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适用听证程序的条件是:(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
1、关于给予70岁老人行政处罚的规定:如果依法应当给予70岁的老人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另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超过六个月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也不再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严格地讲,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是一项程序法上的原则。它来自《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行政处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秉承《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原则和精神,依据《行政
你好,行政处罚催告书的期限参考如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达当事人,自送达日期算起,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15日满后还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当事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执法机关要进行履行行政决定的催告,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通知书送达后,在当事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10内仍不缴纳罚款的,这时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作出决定的这个时间必须在催告通知书送达10日后和不超过三个月
具体规定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简易行政处罚标准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派出所的行政处罚是有案底的,但一般对正常生活没有影响,工作可能有影响,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存有案底。目前国家已经着手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