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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公安部正式明确:违法犯罪记录对个人不予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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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公安部正式明确:违法犯罪记录对个人不予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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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关于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关于第二批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

其中明确:经报部领导批准,公安部决定对第二批有关规章设定的12项证明事项不再要求提供,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以下是《第二批不再要求提供部门规章设定证明事项目录》附件1第二批不再要求提供部门规章设定证明事项目录序号证明名称证明用途设定依据1房屋所有权证、其他合法证明、户口簿出租人办理治安登记《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第24号令) 第六条  2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申请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 第十六条 3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申请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第十六条4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娱乐场所备案《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03号) 第六条 5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第七条6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文件;

公安部批准文件和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指定单位出具的提货通知申请枪支(弹药)运输许可《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公安部第12号)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7单位证明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2号)第十条8暂住证明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2号)第十条9无犯罪、涉恐、吸毒记录证明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规定6.1c、6.1d 10无犯罪记录证明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47号)第八条 11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GA898-2010)5.1c12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燃放作业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申请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时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事技术管理经历《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GA899-2010)5.2.1c、5.2.2 c、5.2.3b以下是《第二批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目录》附件2第二批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序号证明名称证明用途设定依据1弃婴捡拾证明儿童福利机构申请办理被捡拾弃婴(儿童)户籍登记民政部等7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3〕83号)第一条 而在2018年11月1日,公安部就已经下发《关于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这就是第一批不再要求提供部门规章设定证明事项。

以下是首批《不再要求提供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附件1 不再要求提供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序号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申请人需要提交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第七条第一项2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和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申请人需要提交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和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第七条第四项、第五项3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证明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证明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申请人需要提交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第七条第八项4爆破作业业绩证明申请取得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时,申请人需要提交爆破作业业绩证明《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6.2.2.1c、6.2.2.2c、、6.2.2.3c5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申请取得营业性、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时,申请人需要提交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6.2.1b、6.2.2.1d、6.2.2.2d、6.2.2.3d、6.2.2.4c6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申请取得非营业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8.1.1.1c、8.1.1.2e7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持有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需要提交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持有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5.1.2a 8培训证明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需要提交培训证明《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8.2.1.1b9工作业绩证明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需要提交工作业绩证明《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8.2.1.2b10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人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第59号令)第七条11出海船舶户口簿                   申领《出海船民证》,需要提交《出海船舶户口簿》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47号)第五条                                          12联合年检证明外国人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需要提交联合年检证明《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公安部、外交部令第7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项13机动车所有人出境证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需要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出境证明《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四项以下是首批《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附件2 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序号证明名称证明用途设定依据1技术鉴定文件申请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时,需要提交所制造产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文件公安部《关于现有制造民用枪支企业重新审核申请许可证事项的通知》(公通字〔1997〕34号)“一、制造民用枪支企业的范围和条件  (二)制造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通过部级以上技术鉴定”2有关主管单位批准文件申请办理非外交、体育人员携带枪支(弹药)入、出境许可时,需要提交有关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非外交、体育人员携带枪支(弹药)入、出境许可服务指南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申请制造弩许可时,需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公治〔2010〕360号)附件1 弩制造企业许可条件 二、企业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企业申请制造弩许可时,需要提交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公治〔2010〕360号)附件1 弩制造企业许可条件 二、企业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6、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5批准立项文件企业申请制造弩许可时,需要提交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等其他相关资料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公治〔2010〕360号)附件1 弩制造企业许可条件 二、企业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8、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等其他相关资料6被搭靠船舶负责人出具的搭靠事由材料办理船舶搭靠外轮许可的,申请人需要提交被搭靠船舶负责人出具的搭靠事由材料船舶搭靠外轮许可服务指南第九条申请材料目录(五)证明搭靠事由的相关材料1份7允许申请人上下该船的证明材料办理上下外国船舶许可的,申请登轮人员或其委托代理单位(人)需要提交船方出具的允许申请人上下该船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均可)上下外国船舶许可服务指南第九条申请材料目录(三)船方允许上下外国船舶的证明材料1份8与船员有亲属关系的介绍信函船员家属申请办理上下外国船舶的,需要提交船方出具的与船员有亲属关系的介绍信函上下外国船舶许可服务指南第九条申请材料目录(三)船员家属申请上下外国船舶的,应提交船方出具的与船员有亲属关系的介绍信函9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用人单位担保函件办理长期上下外国船舶许可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用人单位担保函件上下外国船舶许可服务指南第九条申请材料目录第二款对于申请长期许可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用人单位担保函件只要符合以上这些情况,相关证明都不用再开具了!

但是如果属于其他情况,又需要开具相关证明,那就必须知道,不是所有证明都是由公安开具的——

这18种证明公安不开了,该找谁?

1、身份信息证明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须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解决办法:对于丢失或损坏的,可到公安机关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公安机关在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个人身份证明。

2、健在、死亡证明

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解决办法:根据公安部的规定,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民警在实践中总结了多种办健在证明的方式。比如,买一份当天新出版的报纸和本人合影、直接通过QQ视频等等。

3、实际居住地证明

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解决办法:办理实际居住证明,可到社区(村)委会办理,要提供房产证、租房证明、身份证等个人资料。

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对个人不予出具。

解决办法:根据公安部的最新规定,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解释,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申请给予出具证明。

不过,在具体实践中,对于出国等非招聘类事由需要出具个人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基层派出所同样受理。

5、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决办法: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

6、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错,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决办法: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7、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

解决办法:可补办身份证,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8、偿还能力证明

解决办法: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9、亲属关系证明

解决办法: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0、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解决办法: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1、婚姻状况证明

解决办法:应到民政部门开取证明。

12、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决办法:可补办身份证,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13、人员失踪证明

解决办法: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14、保险事故证明

解决办法:保险公司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

15、各类证件、印章的丢失证明

解决办法: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报过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不予出具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决办法:现实表现证明属于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

17、房产情况证明

解决办法: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解决办法: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一种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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