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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地税局临时工做了23年,这次机构改革国地合并,我们这部分人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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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地税局临时工做了23年,这次机构改革国地合并,我们这部分人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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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你的情况是税务局违法用工,能在税务局工作十年,就不应是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可以按劳动法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还有未上保险的补偿。

你们是国家机关的工勤人员,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部门应当受理。主动辞职没有补偿。劳动法规定只要劳动者能证明劳动关系,其余是不是发工资、是不是欠发补偿等事项由用人单位举证。

发工资的存折就是劳动关系的证明。【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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