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及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⑴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
对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和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女失业人员,凡属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身份的,其退休年龄参照企业在岗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
⑵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⑴从事社会劳动期间必须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⑵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须按规定补缴后方可办理基本养老金审批手续。
3.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满15年以上。
二、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条件
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上述第一条第2项、第3项规定条件的,办理退职手续,按月发给生活费。
三、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或未达到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未具备上述第一条第2项、第3项规定条件,且不符合后延缴费条件或不申请后延缴费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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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累计最低缴费满十五年。目前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2004年以前参保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2004年以后参保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也就是说,你目前到达了法定退休年龄,本人在退休前一直接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而且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每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当然,缴费满十五年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门槛”,但并不代表缴满十五年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并不冲突。社保所保障的包括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就是对应于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只是这两者之间缴费资金来源是不一样的。社保资金是由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则是由政府、村集体以及个人三方出资缴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高温岗位工作累计满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实践争议非常大,各种判决都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对此作出了系统性的解释。正确处理此类问题,应理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与《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这两个规定的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979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19)37号
退休时,养老最低要交15年的时间,医保到底有没时间限制1:我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2:如果我是企业下岗的工人后转到宜昌劳动局。以上2种人听说有不同的医保规定到退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求教证实一下。谢谢。您好,欢迎您的咨询!首先感谢您对补缴医疗保险问题的咨询,您问及的灵活就业人员、企业下岗工人在宜昌市缴纳医疗保险费至退休的问题,一并给您作以解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达到退休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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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仍为劳动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开始依法享受进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风险提示:我国对退休年龄有统一的规定,一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但由于享受养老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0-12-23 颁布日期:2010-12-23 文号:人社部发[2010]10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同时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并将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待遇。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失踪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止发放其养老金。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将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时,转移资金如何计算答: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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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王某某自2012年9月入职某公司,但公司一直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6月王某某年满60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公司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其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因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王某某于2020年5月诉至法院。案件争议点:对于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该如何主张赔偿?律师思路及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需要看具体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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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个人参保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何报销?市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十二个月后,可以按照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享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以及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的,所发生的符合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报销流程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上述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生育(或流产)后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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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实际缴费年限满1年以上,未计算过的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参保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其数额按照其参保缴费时间长短计算,连续参保缴费每满1年,按当地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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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务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职业介绍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原因失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