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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起诉范本介绍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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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起诉范本介绍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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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安抗辩权起诉范本介绍是怎样的

原告:××,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贵州省XX县人,住XX县XX镇XX社区六小区。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男,4X岁,汉族,XX省XX县人,XX县公安局干警,住XX县南XXXX街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被告:王=××,女,3X岁,汉族,XX省XX市人,XX市XXXXX厂职工,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连带清偿原告借款30万元,并支付原告相应利息(利息按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其中8万元从2010年5月30日起算,10万元从本案起诉之日起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2、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2008年12月1日,被告XX在遵义市XX岗区XXXX街向原告借款1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未约定还款期限。

2010年3月6日,被告黄××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再次向原告借款20万元,出具借条一张,约定2010年5月30日前还款8万元,2010年7月30日前还款7万元,9月30日前还款5万元。

上述两笔借款发生后,原告仅收到被告黄××还2008年所借款项2万元。2010年5月30日,原告向被告催告还款无果。

此后,原告通过多种途径找被告催告还款,但被告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也未向原告提供债务履行的担保,致使原告已到期的借款不能实现,且尚未到期的借款也将面临无法实现的局面。

因被告黄××与王××系夫妻关系,黄××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欺间,所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被告对原告承担共同清偿的连带责任。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债权的实现,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关于不安抗辩权之规定,以及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六条关于借款合同之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附:

借条2份复印件;

XX省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

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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