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 (一)特殊工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以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 (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三)职工档案中没有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 (四)对于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相同的工种,如果原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经国家原劳动部同意,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可比照执行;否则,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 (五)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所需材料1、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2、参保人员档案,档案中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记载不清、不全的,还需提供确能证明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的相关原始材料;3、《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核准表》;4、《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核准表》;5、《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反馈表》;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流程1、人力
工作十年辞职有补偿吗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
十年内已经签订了三次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已经可以视作为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在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以二倍的工资进行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
没有档案也能办退休。如果劳动者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可以由单位依法到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去提出申请,并提交退休审批表等材料;经审批通过的,登记为退休人员。单位可以在申请时提供其他的材料来证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等情况。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办理补缴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2.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3.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4.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
档案不见面,原单位不在,能够尝试以下方法处置:1、通常人事关系、薪水、档案等等是跟劳动部门,即当地的劳动局发生关系。如果你是普通工人,那档案是存放在工作的劳资科或人事科,叫法分别,但是在这个部门;如果是厂子主管,档案就是放在厂子的上级主管部门,砖厂应该是建设局或建材局;2、如果人事局是无档案,那你到当地的政府部门档案馆或档案室,或从从劳动局到市档案馆到社区档案室查看,看可否有档案下落。3、如果实在
你好,没有信息是无法起诉的,起诉的条件是需要被告的信息的,起诉状上也需要注明被告的信息,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
您好,您的问题是社保局不认可材料不给您办理退休吗?
具体范本可从网上搜索一下 只要4人之间商定清楚就行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
国家特殊工种工龄的计算方?法是在进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个人帐户之前,职工从事国家确定的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否折算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可根据本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如果折算工龄,其折算后增加的视同缴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建立个人帐户之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在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时不应再折算工龄。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龄是职工在某企业中从参加工作起第一天,连续工作至现在的时间。工龄怎么算是一年: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
公积金可以补交。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汇缴公积金汇缴至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缴存确有困难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补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
如果劳务派遣工被劳务派遣公司辞退的话,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由于以下原因,劳动者被劳务派遣公司辞退的话,劳动者将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损害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单位未购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有两种情况是不支持的:1、之前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2、员工入职时写过声明自己自愿不购买社保,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劳务派遣能不能转正,要看用工单位愿不愿意让你转正。如果你工作做得非常好,得到用工单位认可,那你就可以转正,由用工单位直接跟你签合同,不再是劳务派遣;如果用工单位不想让你转正,那你依然是劳务派遣
女工人正常退休的年龄是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年龄是45周岁,特别强调基层女干部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龄也是45周岁。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是年满五十五周岁。职工在管理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大于在生产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即为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反之,即为长期在生产岗位工作,退休年龄为50周岁。企业职工退养或待岗、下岗期间,不计算在岗工作时间。法律依据:《国务院
员工工龄工资标准:工龄工龄工资:连续工作满一年50元/月。连续工作满二年100元/月。连续工作满三年150元/月。连续工作满四年180元/月。工作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0元/月,十年封顶。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四条 过去有关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的工人,其退休费标准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