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司法解释涵盖了房子、孩子、票子、“小三”等若干婚姻新问题的处理。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也有人笑言,新的司法解释让《婚姻法》变成了“婚姻财产法”,让结婚证变成了一纸空文,让“小三”鸡飞蛋打。对此,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贾*军律师对几个争议性比较大的条款进行了一一解读。
疑问1
新司法解释何时实施
答:最高人民法院昨天上午10时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今天起正式实施,包括结婚、离婚在内的所有与婚姻有关的法律问题,均参照新的司法解释进行认定。
疑问2
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份
答:随着房子在老百姓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与房子有关的财产纠纷也越来越多。目前很多年轻人的收入与房价不成正比,做父母的往往会帮着子女买房子。
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父母全款付清的,一种是父母帮忙先付首付,由子女按揭贷款的。
对于第一种情况,司解三第八条做出了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对于第二种情况,司解三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也首次做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疑问3
不知情做了“小三”受保护吗
答:虽然“小三”存在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小三”的存在确实侵犯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的基本制度。
司解三第三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虽然本条规定不能从根本上消灭“小三”的存在,但对于那些以获取金钱为目的而成为合法婚姻侵犯者的“小三”,确实可以起到威摄作用,一方面,可以让“小三”了解自己什么也得不到,自觉退出;另一方面,赋予受“小三”侵害的婚姻一方,取回属于自己的财产权利。
疑问4
老公欠钱老婆是否一起还
答:婚后,一方举债,是否需要夫妻双方一起承担呢?司解三第十八条明确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
如果丈夫不能拿出相应的证据,则妻子可以不予理会这些债务。
第十七条也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借款的一方可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的一半。
也就是说,丈夫也可以向妻子借钱,不过所有的债务如果遇到离婚,都是要算清楚的。
婚后爸爸为儿子买的房离婚时候儿媳有份吗需要看父亲是否明确表示是赠与,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无法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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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婚前进行了财产证明,离婚时房子应该归女方所有。2、如果没有进行过婚前财产公证,且男方可以拿出自己购房付款的证明,那么就属于出资的男方。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的房子只有一种情况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用自己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子,且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其他情况一律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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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儿子离婚后房产根据以下四种情况分割:1、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2、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3、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该房屋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项,以及还贷部分所对应的增值应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4、婚前、婚内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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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给儿子起的房子,儿媳妇是否有份的确认方式:一般来说,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除另有约定外,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儿媳妇有份。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证据儿子的,则儿媳妇没有份,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的房子,如果之前有相关约定,子女违反约定的,父母可以收回赠予给子女的房产,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包括,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受赠人做出了一些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履行。
1、 婚后父母给子女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表明是赠与子女一方的,则该房产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与一方的,则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
视情况而定。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在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有份;如果只登记了儿子的名字,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没有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
父母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子,正常情况下房子应归男方所有,因为这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男方婚后在房产证上有加上配偶的名字,或是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其都有所有权。
视情况而定。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在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有份;如果只登记了儿子的名字,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没有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借款,如果不能返还,可以把房子保全,拍卖或者抵给你/
法律分析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归儿子个人所有;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归父母所有;登记在儿子儿媳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儿媳名下的归其双方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
一、抚养权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
一、离婚时不知道对方的收入怎么办,有哪些应对办法1、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有多少收入,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对财产的分割很难达成协议,所以可以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最好选择专业的律师为您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想知道对方的实际收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到。2、律师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一般情况下,律师凭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前往调查,对于较大的国营单位,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来说,还是较为配合的,还是能够提
我先贷款买的房后有公积金能用公积金还贷款吗?可以用公积金还的,需要你去公积金中心去办理,然后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供的扣款还贷个人银行账户中,用于抵偿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包含提前还贷)。北京市公积金的提取规定是开户缴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使用,具体需按当地要求执行。如果再次用公积金买房算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
第三者有了孩子,丈夫给孩子买的房子,是婚内财产,可以追回。
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子女在违背了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的。1、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2、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中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公安机关是没有处罚决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