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可制约小区停车费暴涨
长期以来,住宅小区内的停车费都是由政府定价管理,在上海,以中心城区为例,每个车位每月的停车费一般不超过500元。
2015年1月18日,上*市发改委响应国家号召,修改了《上*市定价目录》,将住宅小区停车费从目录中删除,这意味着建设单位对属于自己的停车位的出租定价不再受政府定价约束。
之后,部分小区从原本300元至500元的最高限价涨至千元。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开始不断升级。
市人大代表李*农告诉记者,根据媒体的报道,政府部门似乎对此束手无策,放开定价后,小区停车费处于没有部门可以监管的境地。
那么政府相关部门究竟能不能管?是否有管理的依据?对此,做为法律专业人士的李*农认为,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可以作为政府部门的管理依据。
“通常情况下,《反垄断法》被认为是调整非常大的地域的垄断行为。但如果在局部范围内形成垄断,也应受到《反垄断法》的约束。”
李*农说,确定开发商对小区停车收费是否构成垄断,首先要确定开发商在小区以及周边合理范围这样一个市场内是否具备支配地位,如果能确定开发商在市场内的停车位数量占据绝大多数且不可替代,则建设单位的定价行为应受《反垄断法》约束。
对于构成垄断行为的开发商,市物价局和市反垄断局可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李*农建议,对于目前部分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因停车费涨价而产生的矛盾,相关部门可以出面进行协调,使开发商与业主综合考虑周边市场、小区品质、业主承受力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定价。
建议修改《上*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虽然有国家法律的支持,但是李*农认为上*市还应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尽快制定管理细则,使小区停车费定价有法可依。
李*农建议,修改《上*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将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修改为: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其收费标准由所有权人与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建设单位的收费标准受上*市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监督。
定价存在垄断行为的,由上*市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李*农认为无论是2015年12月15日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还是《反垄断法》都为本市修改《上*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提供了可行性依据。
1、小区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2、向法院起诉维权;3、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再向其他部门投诉,如果你要起诉的话,首先要拿出物业收取这么多停车费不合理的证据,光口头上说不合理是不可行的。
小区收停车费需要物业管理部门批准,小区收停车费的标准如下: 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地下车库归属权属于谁 1、占用业主分摊面积的地下车库,如地下车
小区停车费应该归谁所有小区停车费的归属:1、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小区停车位的归属,一般来说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产生的收益也是属于全体业主的;2、如果有明确约定停车位是属于开发商的,那收益则是归属开发商。小区停车费应该归谁所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
国家规定小区停车费的标准是:房地产开发商修建的专用停车位或者车库,由物价部门制定相关的计价标准;小区共用部分的小区临时停车费,可以由全体业主制定停车费。
国家规定小区停车费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结合小区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车辆停放15分钟(含)以内免收停车费,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
小区停车费价格由开发商或业委会制定。产权车位的销售或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小区停车费由开发商结合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进行自主定价,不受政府指导价的约束;共有车位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
小区停车费不可以随便涨价。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和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的权利。小区停车费是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
一、小区停车费标准由谁制定? 小区停车费标准由开发商或业委会制定。产权车位的销售或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小区停车费由开发商结合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进行自主定价,不受政府指导价的约束;共有车位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二、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物业公司可以先和业主进行协商,关于纠纷解决协商
国家规定小区停车费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结合小区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车辆停放15分钟(含)以内免收停车费,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
法律分析: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小区停车费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结合小区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车辆停放15分钟(含)以内免收停车费,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
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小区停车场所有权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建设单位将规划的整个停车场以车位形式出售或赠送给业主,则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如车道,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2、如果建设单位将停车场的车位出租给业主,则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建设单位享有,而使用权归承租车位的业主享有,业主交纳的费用是车位的使用费,该费用的标准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小区停车费收益该归谁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1、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2、部分业主所有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
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物权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2年12月31日)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
小区停车费投诉找哪个部门1、小区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2、向法院起诉维权3、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再向其他部门投诉,如果你要起诉的话,首先要拿出物业收取这么多停车费不合理的证据,光口头上说不合理是不可行的。小区收停车费合理吗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
小区停车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
一、小区停车收费管理第一条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行为,促进汽车消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和《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可按本办法收取停车管理费。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住宅小区,是指达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居住生活区,包
物业对于停车费的收取,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这两种不同的性质收费法律规定也是不同的,实际上是可以收取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物业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吗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物业是否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一、物业是否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物业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吗?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
一、小区停车费该不该收《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三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四十三条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由此可见,属于业主的建筑区域,物业没有权利私自收取停车费用的
小区停车费标准是什么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的新规各个物业的价格全国并未统一,各个地方由于经济发展不一有各个地方的政策。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含车库公共照明用电费用)。多层住宅小区按照该小区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高层住宅小区按照该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层、高层混合住宅小区共用地下车库(车位)的,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