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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工医保门诊门规病种待遇申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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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工医保门诊门规病种待遇申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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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提出申请的病种在职工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范围之内。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包括:

1.恶性肿瘤的治疗;

2.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

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限心脏、肝、肺、肾、异体骨髓移植);

4.精神病;

5.慢性病毒性肝炎;

6.肝硬化;

7.再生障碍性贫血;

8.结核病;

9.系统性红斑狼疮;

10.血液系统疾病(血友病、骨髓增生性疾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11.慢性肾衰竭(非尿毒症期);

12.糖尿病(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13.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14.肺心病(并发右心衰竭);

15.冠心病(反复发作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16.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并发后遗症);

17.慢性心力衰竭;

18.风湿性疾病(风湿热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动脉炎、血管炎、过敏性紫癜、白塞病、强直性脊柱炎);

19.间质性肺疾病;20.重症肌无力;

21.癫痫;

22.帕*森氏病及综合征;

23.多发性硬化。

温馨提示:由申报单位指定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经办人员”)办理。申报单位包括在职人员所在工作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的退休(退职)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所在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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