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执监452号执行裁定书:江苏高院认为:1.2017年6月13日,QH集团向扬州中院申请执行,扬州中院立(2017)苏10执168号案件执行并不存在违反法律程序情形。
首先,关于判决生效时间的确定,根据法律规定,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上诉期届满之次日为判决生效日期;其余生效判决应以宣告日为生效时间,以送达方式宣告判决的,应以判决送达最后一方当事人之日为判决生效日。
本案中,QH集团的代理人wzs律师于2017年5月23日、HD集团及HD股份公司代理人ZSB律师于2017年5月24日签收了广东高院(2016)粤民终924号民事判决,QH集团于2017年5月25日签收了寄送的广东高院(2016)粤民终924号民事判决。
因此,应当认定广东高院(2016)粤民终924号民事判决至迟于****年**月**日生效。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中,对人民法院制作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用证明书的说明中指出,出具证明书的情形包括: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
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证明其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证明判决书、裁定书的法律效力的。
因此,在已有证据明确证明广东高院(2016)粤民终924号民事判决最迟已于2017年5月25日送达各方当事人的情况下,HD集团要求以2017年6月6日为广东高院(2016)粤民终924号民事判决的生效时间,确认扬州中院违反法律程序立案执行,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本院认为:二、关于扬州中院是否在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前受理执行本案的问题。根据查明的事实,广东高院(2016)粤民终924号民事判决在2017年5月25日已送达双方当事人,判决生效时点以送达时间为准。
QH集团于2017年6月13日申请执行时,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已届满,扬州中院立案执行不违反法定程序。HD集团主张以广东高院(2016)粤民终924号之一民事裁定送达的时间确定本案二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但该裁定是对二审判决日期错误所作出的补正裁定,依据法律规定,补正裁定仅是对判决中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进行补正,通过补正裁定补正后的判决,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未发生改变,并未产生新的裁判结果,因此,仍应以判决送达的日期确定判决的生效时点。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川执复字第17号执行裁定书:本院认为,二审判决是对当事人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确定和宣示,未公开宣判的判决未送达之前,当事人无法得知判决的内容并确定申请执行期间或应当履行的义务,只有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并完全知晓判决结果,方对其发生最终的效力。
当事人在知晓判决内容的情况下,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以送达最后一方当事人的时间作为二审判决的生效时间。
本案中,二审判决文书未进行当庭宣判而径行送达,且对当事人双方未在同一时间送达,二审判决送达最后一方当事人GDF电站的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关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的规定,GDF电站于2013年6月26日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未超过申请执行期间。
因此,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4)川凉中执他字第40号执行裁定认定GDF电站向该院申请执行的时间,未超过法律规定的二年期间,并未违反现行法律限制性规定,应予维持。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07执复8号执行裁定书:本院二审判决复议申请人应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并认定借款还清之日“以本院生效的判决时间进行确定”。
故确定了二审判决的生效时间即确定了涉案借款本金还清时间。SXY最后签收二审判决书,其签收时间即为二审判决生效时间。
麻江县人民法院(2020)黔2635执异6号执行裁定书: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第一款“签收人是受送达人本人或者是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签收人应当当场核对邮件内容。
签收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当场向邮政机构的投递员提出,由投递员在回执上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第一款“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的规定,二审法院按照ZYG代理律师HCL所填写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向HCL邮寄送达(2019)黔26民终650号民事判决书被退回后,视为该判决书在退回之日,即2019年9月23日已送达ZYG。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ZSY在诉讼过程中因下落不明,向其送达(2019)黔26民终650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于2019年9月27日刊登后,该判决书在2019年11月27日视为已送达ZSY。
根据原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结果,本院(2018)黔2635民初205号民事判决和二审法院(2019)黔26民终650号民事判决已于2019年11月27日发生法律效力。
ZYG、ZSY应当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即2019年12月28日前履行义务,但二人未履行,权利人郑世明于2020年4月1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立案执行于法有据。
实践中,当事人未提供证据原件时,审判人员一般只要求其进一步提供原件,不再有其他处理措施。我们认为,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原件时,当事人以此为由拒绝质证的,审判人员不应简单地停止对证据的审查,应视证据材料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对于有些证据虽无原件可供核对,对方又拒绝质证的,但审判人员仍可依职权进行补充调查,比如,涉及到一方当事人公司登记情况、身份情况等复印件的,审判人员可直接依职权,就证据所载明的内容直接
你只要在去中院取得二审判决书以后才能申请再审你可以申请再审那是你的权力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法院二审不出判决书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
缺席判决的判决书如何送达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是从收到判决书的那天算起。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这期间未上诉,十五日过后就生效,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合同达成或者没有违约后上诉期限怎么算合同违约上诉期限判决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的申诉范围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一、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二、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二)当事人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三、对于下列申诉,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的:(一)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
为了解答您说的问题,我举例如下:张三9月1日收到判决书,他9月1日、2日、3日……14日、15日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在9月15日人民法院法官下班的那个时刻,也就是9月15日17:00就生效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但该条并未规定同一方当事人多人共同上诉的,是交纳一份上诉费还是按当事人人数分别预交上诉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2条规定:“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
借贷纠纷胜诉后,对方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一般情况下,没收到判决书是不会强制执行的,但在具体操作中也有可能信息纰漏。 如果法院通过公告送达,这也是允许的。你还是要到法院查一下,法院是怎样送达的判决书。如果法院没有送达判决书的手续,你可以提出异议,法院应当审查,看判决书是否生效,再决定是不是继续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中华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这一款规定是指约定还款期内的利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审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1.裁定书是指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2.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
现实生活中,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年迈或者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在诉讼中发生死亡,如果发生这一风险,那么已经进行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呢?为规避这一不确定性,法律规定了“民事诉权继承”,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依法产生的“继承”,此处并非民法中通常所称的继承法律关系意义上的遗产继承,而是以“诉讼法律地位”为客体的“继承”,是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继承。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廖某在开庭前死亡
一、法院判决后判决书什么时候送到 法院判决后判决书送到的时间如下: 1.当庭宣判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分别在在十日内、五日以内、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2.定期宣判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都是在宣判之后立即发送判决书。民事诉讼是发给当事人。刑事诉讼是发给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是发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
法律分析:身份证,结婚证书。调取结婚档案的流程如下:第一,如果婚姻双方当事人想要调取结婚档案的,那么可以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民政局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二,如果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结婚档案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登记条例》
劳动仲裁输了对一审影响不大,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
调解时一方当事人不来怎么办按照调解未达成协议处理,由人民法院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
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出庭,如果是原告不出庭的按照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会用传票传唤被告,经传票传唤后,被告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的方式,或者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
房产判归夫妻一方所有后,从物权的角度来说,该房产的完全所有权就归夫妻一方行使。判决生效后,未得房产的一方就无权在该房产内再居住使用。但实践中经常发生权利人多次催促,但另一方却迟迟不搬出,拒绝腾退房屋。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又该怎么办呢?事实上,另一方拒不搬出的行为,对于权利人而言是一种侵权行为。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中,通常只写明了房屋的归属,而未载明对方搬出房屋的义务和期限,因此不具有可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