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没有生产的情况很多,如果车间发生季节性停工致使车间放假,人工费、制造费应计入“制造费用”科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5101制造费用”科目,1)本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发生的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当按照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3)制造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①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②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③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④生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⑤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⑥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⑦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作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4)除季节性的生产性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问题】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印花税为什么是计入管理费用而不能计入开发成本?【答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工人工资优先受偿。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
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劳保费(现称社会保险费)依据文件为《关于规范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放劳保用品的依据文件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准则(试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定了社会保费费交费基数怎样计量,以单位工人本人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2年度本人月平均薪水为基础,在当地工人平均薪水的60%一一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薪水总额是指各单位在肯定时期内直接支付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
1、上海退休工资是按照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120来计算的。2、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二十七条凡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其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120,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11%;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16%。
建筑工人在工地突发脑益血,属于在工作的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是算工伤的。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
一、包工头赔钱了谁来承担工人工资?包工头赔钱了由用人单位或者说用工单位来承担工人工资,用人单位亏损不能作为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理由,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均无过错)(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关系还存续且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工资应该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计算;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关系终止的,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
1、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下列组成部分属于工资的范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单位支付的工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给给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就是其工资总额。 2、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
律师解答销售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的处罚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
法律分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
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肯定是不一样的,实发工资是税后收入。是扣除五险一金以及税个人所得税后的实际金额。
工资相关完整的做法如下:先计提工资工资(含个人缴纳部分社保和公积金)先计提,计入相关费用借:管理费用等——工资(按发工资员工性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成成本等相关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然后发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等(实际发的工资)其他应付款——社保(扣除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扣除个税部分)然后还有计提单位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借:管理费用——
需要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项【温馨提示
生产车间员工绩效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为加强生产部的管理,提高素质,全面考评工作绩效,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为员工的薪资调整、教育培训、晋升等提供准确、客观的依据,特制定生产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二、绩效考核对象1.已经转正的计时员工。2.实习员工、试用期员工不列为此次考核的对象。三、绩效考核小组成员1.绩效考核人员。绩效考核小组由三人组成,主体考核者(员工的直接上级)负责为员工评分,考核小组
一、低保人员住院要交什么资料 1、低保人员住院要交的资料具体如下: (1)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的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和申请人页面; (3)个人申请资料一份; (4)所需要报销的相关费用的分割单,可以直接在社保窗口进行打印并加盖相关印章后生效; (5)准备低保及低收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