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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纠纷?什么是医疗事故?什么是医疗损害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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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纠纷?什么是医疗事故?什么是医疗损害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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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医疗纠纷?什么是医疗事故?什么是医疗损害侵权?

  医疗纠纷,广义上是指患者或患者家属与医疗机构发生的一切纠纷,但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将医疗纠纷定义为“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根据此定义,医疗纠纷存在两个要素:

1、发生于医生与患者之间;

2,纠纷双方的争议是由于诊疗活动所引发;

  医疗事故,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定义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与“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并非只要发生了人身损害就是“医疗事故”,而一定需要存在违反规范性文件或诊疗常规等情形,也就是存在过失,实践中一般需要经过鉴定确认后才能称之为“医疗事故”。

很多患者在病人出了医疗意外以后,第一时间找到医院宣称出了医疗事故,并将之与“交通事故”的定义相对比,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医疗损害侵权是《侵权责任法》提出的法律概念,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对比以上三个概念,我们基本上可以看出,医疗纠纷的范围要大于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侵权:医疗纠纷只需要双方存在争议即可使用,而无需对医方是否存在过错进行任何的论证或鉴定;

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侵权比较接近,都需要通过论证或鉴定,以明确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或过失。有人亦认为医疗事故的概念要小于医疗损害侵权,这种观点主要从我国司法实践的历史的角度而进行论述。

目前的实践中一般认为在司法领域使用“医疗损害侵权”而在行政管理领域,“医疗事故”使用得更多,其分别主要在于法院判决一般援引《侵权责任法》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处罚一般援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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