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为依法正确办理市、县级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案件,最高院于2012年4月9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于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从以上规定,可以得知对征收补偿决定,行政机关本身没有强制行政权,但怎样理解“政府组织实施”,法律实务界出现了分歧意见,目前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对征收补偿决定没有行政强制行政权,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严格依照《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执行,法院进行立案前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立案庭应该在5日内予以受理,立案后,由法院行政庭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反之,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不予执行)。
再由法院执行机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执行通知书,并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准予强制执行裁定等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规定的行政期限期满后,行政决定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再作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强制执行决定书》,再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
第二种观点认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对征收补偿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进行立案前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立案庭应该在5日内予以受理,立案后,由法院行政庭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反之,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不予执行)。
将准予强制执行裁定送达后即结案。再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 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避免审判权与行政权不分,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是法院对申请书和征收补偿决定相关材料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的征收补偿决定正确合法,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作出的,主要司法强制执行的入门审查, “准予强制执行”即裁定受理。
只有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执行通知书,并依法送达通知当事人后,听取了被执行人陈述意见,再才能决定是否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才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否者,还可以终结执行。
如果按第二种观点,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就可以实施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笔者在此提出该问题,期待有关部门对何为“政府组织实施”作出具体解释,避免出现问题。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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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聘请了律师,并将诉讼事宜包括强制执行全权交托给律师,那么需要律师,如果申请人没有聘请律师,那么可以自己申请不需要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
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关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年来,一些地方因强制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称征收补偿决定)以及新旧规定衔接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为此,国务院下大力气进行专项整治,最高院也下发紧急通知并开展专项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强制执行是要对方有钱或者财产才可以执行的,对方都没有财产,你的钱怎么能要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行政征收的强制执行 第一、规定是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由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是由前提的,可以列举可能发生的事情: 1、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那还在行政范围内,所以与你所说应该是行政的事情并不矛盾。 2、如果提起了行政诉讼,那就是进入了司法程序,不过是由被征收人启动的,所以也不矛盾 3、在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这时候
?村民吕某法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本次集体耕地修建住宅。县国土局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吕某15日内自行拆除修建的住宅,将该土地退还给村集体,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告知吕某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吕某在规定的15日内既不拆除该住宅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县国土局遂向该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县法院认为,县国土局申请强制执行未满足被处罚人60日内不复议、6个月内不诉讼
在现实生活中,一方拒不履行债务或者拒不履行法院做出的判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你知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过2年怎么办?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过2年怎么办?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而提出强制执行的,法院通常对申请人的申请应该直接立案执行。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时效,也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明也即释明。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你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你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
法律分析:不会。法院强制执行了,微信里的钱不会被冻结。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据情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是执行法官的基本性工作,故法院会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并有权对账户内的存款予以执行。所以法院有权力冻结。民事诉讼中被法院强制执行,银行卡的钱会被冻结了,但是微信里的钱不会被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
强制执行是执行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一般情况,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原告支付执行费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的费用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由被执行一方交费。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第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百万元至1千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千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按判决应当支付抚养费而不支付的,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但当事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强制当事人支付迟延履行金。另外,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在执行后由被执行人交纳,不由申请人预交。2、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申请执行人自愿负担执行费用的,也可以由申请人、执行人负担。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要收费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关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收费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有费用的,费用比例为:如果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如果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
1、如果抚养费没有准时收到,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如果协议上约定是一个月一付抚养费,那么不一定一个月一告。可以从对方不付抚养费之日起到以后的两年间,不超过两年。可以直接起诉两年的抚养费。一并执行。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在执行后由被执行人交纳,不由申请人预交。2、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申请执行人自愿负担执行费用的,也可以由申请人、执行人负担。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举例:一审判决书一般是送达之后15日内不提起上诉就会生效,如果一审判决书里是载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10万元。假设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