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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如何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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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如何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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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退休(特殊工种除外)

1、申报时间:

正常退休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特殊工种退休另行规定),由单位在每月1号至月底倒数第二天的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申报。

2、携带材料:

(1)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

(2)《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3、送检档案:

单位将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送至企保部档案管理科(水西门大街73号一楼档案管理服务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对装订合格的档案盖章确认。

4、递交材料:

单位将申报正常退休的材料送至企保部退休待遇审批科(水西门大街61号210室)。

(二)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在办理参保人员退休待遇核定前,需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标准为:由用人单位办理退休的,每人一次性1500元,由退休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以灵活就业者身份办理退休的,每人一次性750元,由个人承担。

(三)待遇核定

1、单位在退休申报10个工作日后(特殊工种退休另行规定)到申报地点领取已审核的《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

2、单位持《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到社保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待遇审批表及《退休证;

3、经审核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档案及申报材料一并退还单位,有关原因在《档案受理一次性告知书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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