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逐月划扣服务
适用范围及解释:
1、本服务仅适用于①在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②在本市建设银行办理了普通商业住房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2、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的逐月划扣服务以下简称“同行逐月划扣服务”;
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公积金逐月划扣服务以下简称“”。
3、办理了逐月划扣服务以后,如申请人的身份证(名字、号码)、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号码)、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必须凭相关凭证及时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办理修改逐月划扣服务。
4、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划扣服务前需先登陆我中心网站的“”,输入相应的信息查询银行是否已发送相应贷款数据至我中心(在查到相应贷款数据的前提下才能办理)。
住房公积金逐月划扣服务所需资料:
一、申请逐月划扣服务:
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合同原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此项);
4.①申请同行逐月划扣服务的可出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②申请跨行逐月划扣服务的必须出示住房公积金龙卡(需先到单位公积金开户行办理);
5.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二、取消逐月划扣服务: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此项);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三、修改逐月划扣服务: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此项);
3.①申请同行逐月划扣服务的可出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②申请跨行逐月划扣服务的必须出示住房公积金龙卡;
4.关于修改逐月划扣服务内容的相关证明(如身份证变更证明、更改还款账号凭证、法院判决书等)。
说明:
1.凡申请跨行逐月划扣服务的借款人及配偶,必须先到单位公积金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申请同行逐月划扣服务的无需此项。
2.申请、取消或修改逐月划扣服务都必须本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不可委托他人(包括配偶)代办。
3.逐月划扣服务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称中心)为申请人提供的一项无需前往办事窗口审批的便民服务措施,此服务不影响申请人履行还贷义务,中心并不为申请人还贷提供担保。
4.逐月划扣服务有可能因出现异常情况或提取规定变更等因素而造成划扣失败,借款人(申请人)需在每月还款日之前查询贷款还款账户内的余额,并存入足够的资金以确保当月足额归还贷款,因该账户余额不足造成的贷款逾期责任由借款人(申请人)承担。
5.逐月划扣服务在每月第三个星期天(T)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审批资金,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T+3)划转至指定贷款还款账户(下称目的账户),每月仅发起一次提取交易,逐月划扣金额标准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减一元后的金额。
6.逐月划扣服务的手续费收费标准及方式:
(1)贷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的,属于同城行内转账,不收手续费。
(2)贷款银行为除建-行外其他银行的,属于同城跨行转账,金融机构按每笔贰元的标准收取跨行汇款手续费,并在提取资金中自行扣收手续费。
7.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逐月划扣服务失败,提取资金无法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逐月划扣金额标准的;
(2)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到中心修改的;
(3)目的账户状态异常的(注:办理了跨行逐月划扣服务的,提取资金将退回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储蓄账户,但手续费不予退回);
(4)目的账户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到中心修改的;
(5)该笔住房贷款连续逾期三期或以上的;
(6)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等。
8.如因婚姻关系解除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或债权发生变更,中心按规定有权终止逐月划扣服务,申请人可根据经公证的相关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到中心申请变更。
9.对于办理了跨行逐月划扣服务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龙卡是发起划扣的保证,在逐月划扣期间申请人需保持住房公积金龙卡状态正常,否则将导致逐月划扣服务失效。
10.逐月划扣服务在以下三种情况自动终止:①申请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②累计提取总金额已达到贷款本金,③在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注销。
在本服务的履行过程中申请人自愿终止本服务的,必须到中心窗口部门申请办理终止手续,本服务方可解除。在逐月划扣期间,中心窗口部门不再受理归还该笔住房贷款提取还贷的申请,直至取消本服务满6个月后恢复受理。
11.申请人该笔住房贷款连续逾期三期或以上的,中心将停止逐月划扣服务,直至申请人还清逾期本息的次月予以恢复。
12.中心有权对逐月划扣服务的扣款标准、运作流程等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和调整,并将在中心网站上公布修改和调整后的内容,申请人应关注中心网站上公布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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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办理住房公积金自动划扣需要怎么办理?办理按月划扣程序:借款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二代身份证)、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前台填写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并同中心签订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协议。《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扣划还贷业务操作细则》指出,贷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地一致,可以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缴存与贷款地不一致,不能够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
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六个月以上。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材料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
(一)代办机构1、律师所和中介服务机构贷款额超过40万元的,收费应不高于贷款额的2.5‰;贷款额40万元(含)以下的,收费应不超过1000元。2、担保公司(1)一手房住房阶段性担保贷款(非绿色通道服务项目):担保费:不超过贷款额的0.5%;贷款额3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1500元/宗;综合服务费:不超过1000元/宗。(2)其他类型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担保贷款:担保费:不超过贷款额的1%,贷款额20万元以
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扣公积金代扣的流程是这样的:首先在还款卡里存入一个月的还款,作为启动资金。到还款日,银行把这部分还款划走,然后受您的委托从您的公积金帐户中提取出一个月的月还款,转入还款卡中。下个月再扣就扣这部分从您公积金帐户中转出来的钱,如此往复。如果您的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足一个月的还款额,需要您往还款卡中补足差额。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
2022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是什么 2020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根据共同贷款时签订的还款方式,确定先从公积金账户里面扣款还是从还款账户中扣款。1、公积金账户里扣:即每个月先从主贷人的公积金账户进行扣款,不足部分再从次贷人公积金账户里扣款,要是两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扣完了仍然不够偿还当月贷款本息,就需要在还款日之前,往主贷人还款账户里存钱让银行扣款。2、还款账户里扣:这种指从银行卡里扣钱,也就是不动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样也是从主贷人还款账户扣起,不足部分再扣次贷人
夫妻双方正常缴满6个月的,分别计算借款人、配偶在不超过50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限额的可贷额度,家庭最终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配偶可贷额度且不超过80万;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或不属于正常缴存的,其可贷额度不予计算且家庭最终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及港澳台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
关于东莞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可以全部取出来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如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离休、退休;出境定居的可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账户全部余额并应注销账户。仅仅是普通的离职并不能将住房公积金全部取出。法律依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六条发生下列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形之一的,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账户全部余额并应注销账户:(一
住房公积金是怎么扣的税前月工资×10%至12%×2(单位+个人),例:税前月工资5000,公积金率10%,则月公积金=5000×10%×2=1000,其中单位和个人各500。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
现行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缴存比例:5%—20%缴存基数上限:23753元缴存基数下限:1310元月缴存额上限:9501元补充说明1、职工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再缴存住房公积金。2、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3、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不符合规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规定范围内。5、住房公积金缴
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扣款?有哪些方式?1、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合同中约定的是扣款日,该日期指的是每月银行从您还款账户中划款的时间,您应当迟于还款日的前一天将还款额足额存入还款账户中,如果扣款日当天存款容易造成逾期。2、如果是自由还款方式,借款人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操作:(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先通过呼叫电话委托系统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贷款金额(该金额应
根据共同贷款时签订的还款方式,确定先从公积金账户里面扣款还是从还款账户中扣款。1、公积金账户里扣:即每个月先从主贷人的公积金账户进行扣款,不足部分再从次贷人公积金账户里扣款,要是两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扣完了仍然不够偿还当月贷款本息,就需要在还款日之前,往主贷人还款账户里存钱让银行扣款。2、还款账户里扣:这种指从银行卡里扣钱,也就是不动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样也是从主贷人还款账户扣起,不足部分再扣次贷人
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按规定备齐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2、经办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完整无误的,即予办理
【导语】:很多人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该怎么办理?具体有什么流程?为此,小编特此为您整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的办理条件、流程、注意事项、什么流程等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年度)办理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度调整一次。单位住房公积金末次缴存月份为当年6月份,且正常缴存职工数大于零的单位需进行基数调整。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共同贷款时签订的还款方式,确定先从公积金账户里面扣款还是从还款账户中扣款。1、公积金账户里扣:即每个月先从主贷人的公积金账户进行扣款,不足部分再从次贷人公积金账户里扣款,要是两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扣完了仍然不够偿还当月贷款本息,就需要在还款日之前,往主贷人还款账户里存钱让银行扣款。2、还款账户里扣:这种指从银行卡里扣钱,也就是不动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样也是从主贷人还款账户扣起,不足部分再扣次贷人
一、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一)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二)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三)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四)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二、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
住宅公积金逐月还贷1、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账户留足一年余额。2、公积金逐月还贷操作:每月15日银行开端划账。逐月还贷的操作手续本来很简单,只需贷款买房的市民,在公积金账户上保存有1年的余额,比方每月的缴存额为1000元,账户余额到达12000元了,就可以到买房按揭的银行去签定托付协议了。倘若某市民公积金每月的还款额为800元,假如公积金月缴存额为900元,那么刚好还完公积金的贷款本息,剩余的持续保
如果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可以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等你进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启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转移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
2018年7月1日起,东莞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具体情况如下:一、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到12%(一)2018年7月1日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二)新开户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三)存量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统一调
公积金委托划扣还款申请对象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都可以申请公积金委托扣划还款。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委托扣划分为逐月扣划还贷和逐年扣划还贷这两种方式。1、逐月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1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次月开始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其中约定月缴存额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