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1、证明动物加害的行为。
动物的加害行为可通过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报案书,当事人陈述等材料综合加以认定。
2、自己所受损害的事实。
医疗费可通过病历、医院的发票等综合加以认定。交通费可通过交通费发票或实际发生的情况加以认定。误工费可通过住院的天数加以认定。
3、证明动物的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自己的损失是由动物的侵害行为造成的。如是由于受害人的重大过失导致损害的发生或损害结果的扩大可减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赔偿责任。
如受害人被狗咬伤后出于自信而拒绝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带其注射疫苗或做其他消毒处理,导致其染上狂犬病,此时可减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赔偿责任。
二、加害人的举证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对法定的免责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
受害人的故意可以免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故意是指在受害人实施窃取他人饲养动物或者动物饲养人、管理人已经对特定私人场所内有饲养动物及其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进行了警示并已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但受害人仍然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该特定场所等极端的情况下,才能够视其存在故意,并免除动物饲养人的赔偿责任。
2、受害人的重大过失。
受害人的重大过失可减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重大过失的判断要根据不同的动物区别对待,如家养动物的危险性相对低于驯养动物,对家养动物的投喂行为可能不构成重大过失,对驯养动物的投喂行为可能构成重大过失。
3、第三人的过错。
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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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的主次是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及严重程度来区分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
【案情经过】 2018年3月5日,童某在经过郎某夫妇的厂房门口时,里面饲养的大狗突然朝他叫唤,并追向童某,童某在躲避危险时,因地面湿滑而摔伤,并被送往医院救治。随后童某诉致法院,要求郎某夫妇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认为大狗并没有直接扑到童某,没有对童某造成直接伤害,童某是自己摔倒的,童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及时采取正确的避险措施。因此童某和郎某夫妇应当按比例承担相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分配:(1)一般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2)特殊规则。即举证责任倒置。(3)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案例一:2003年2月10日,张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张某用木棍击中李某的头部。3月15日,李某经检查确诊为脑震荡。2004年3月10日,李某起诉张某,请求损害赔偿。诉讼过程中张某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李某则认为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对于本案中的诉讼时效问题,应当由谁负举证责任? 案例二: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约定2002年1月31日之前付清,但甲公司一直未付。2005年2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责任。2、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许可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
因果关系举证因果关系是对损害赔偿的客观依据,也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如果仅仅有损害结果,与机动车一方无因果关系,是无法让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因此应举证证明机动车一方的违法行为与受害者的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3、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
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是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二是认为应当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一、《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行政诉讼
裁判要旨作为一个主张消极事实的诉讼,其举证责任,原告提供证据证明没有存在的事实有现实困难,因此,其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因其客观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而完成。但是,这并不当然代表其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亦已完成,而需要反观作为被告是否有证据证明。事实真伪不明、无法判断时,当事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编辑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精选),诉权是当事人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保
律师案例分析:基本案情:2015年7月2日,原告王XX就其所有的沪ARXXXX车辆向被告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及不计免赔。2015年8月4日上午,原告驾驶保险车辆在XX路口发生与案外人杨某某驾驶的沪KHXXXX货车二次相撞的交通事故,原告负事故全部责任,造成保险车辆车头及车身左侧受损,被告于2015年8月10日对保险车辆定损为9,100元和2,400
对于侵权的举证责任,可分为一般侵权的举证责任和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一)一般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担:关于侵权的举证责任,构成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3)行为具有违法性;(4)行为人有过错。(二)特殊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担: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大多数是无过错责任,亦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因此,关于特殊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如果导致受伤的事故是因第三人刺激狗造成的,可以向狗的饲养人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要求赔偿
被他人狗咬伤应当如何要求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对于如何要求赔偿有详细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168.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
在小区内被狗咬伤,应当由狗主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流浪狗,物业未尽到小区的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责任类型属于无过错责任,即只要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无论该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受害人只要找到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即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并非动物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当被别人的狗咬伤,准备要求赔偿时,可以参考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含康复费、整容费及今后治疗的费用。 2、误工费用: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法医鉴定予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被狗咬,在法律上分三种情况来处理,即狗主没管好,受害人故意挑逗及第三人故意刺激,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一、伤口处理 人被狗或猫咬伤后,不管当时能否肯定是疯狗所为,都必须按下述方法及时进行伤口处理: 若伤口流血,只要不是流血太多,就不要急着止血,因为流出的血液可将伤口残留的疯狗唾液冲走,自然可起到一定的消毒作用。对于流血不多的伤口,要从近心端向伤
这个存在过错,一般承担主要责任。
1、业主在小区内被狗咬伤,若是业主的狗,则应当由业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流浪狗的,物业公司如果已经尽到了对小区安全的保障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存在安全防范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狗咬伤人狗主人要赔偿费用是在法律上没有规定的,详细的费用是需要按照医疗鉴定结果进行赔偿的。维权方式是需要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为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才能够赔偿相关费用。 一、狗咬伤人狗主人要赔偿多少钱 狗咬伤人狗主人赔偿多少钱在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在几百至几千左右,对于狗咬人最详细的赔偿标准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费用
你好,要看过错情况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