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附加项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二、法律依据
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第二章子女教育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继续教育
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附加项一般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子女教育费用、本人继续教育的费用、大病医疗费费用、住房贷款的利息和租金和老人的赡养费用等六项扣除。
这六项专项扣除实施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大家致电在线专业进行咨询。
很多人都知道,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可以填赡养老人的,那么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赡养老人可以填几个人?个税专项扣除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赡养老人可以填几个人 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有几个填几个。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
1、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不可以是公婆。新个税法中对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是“法定赡养人”,也就是对您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我国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是基于生父母子女关系和收养关系或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除了亲生父母之外,还有可能是承担了赡养义务的养父母、继父母;但是岳父母、公公婆婆并不是您的法定赡养人,是无法扣除个税的。 2、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的,就要分配
个税中专项扣除的标准: 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除; 2、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扣除,不能超过48个月; 3、大病医疗: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2000元扣除等。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
2020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简单的来说,就是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费用 那么从2019年开始实施这个办法,每个月的个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每个项目具体扣除 1、赡养老人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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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规定有哪些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可知,专项扣除的费用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六项,相关扣除规定如下所述:第一,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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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计算 1、比较简单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应缴个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所以说,我们要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三个数。 2、应纳税所得额的意思是我们应该缴纳税款的部分,我们的工资在减去5000元免征额、五险一金等项目后,剩下的部分才是应纳税所得额。 3、按照最新的税法,需要扣除的项目有5000元的免征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项目、子女教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事人需要先安装税务部门指定的官方软件,随后进行登录注册,按照软件中的提示对赡养人信息进行修改,如果需要添加共同赡养人,要填写被赡养人的详细信息,和本人的实际关系,纳税义务人按照网站上的提示如实进行勾选即可。【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是为贯彻执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印发的通知。由国务院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1、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
不可以,个人所得税中,专项附加扣除里赡养老人一项的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APP端、电脑网页端在12月31日前进行修改确认。
1、在赡养老人资料填报前,要提前准备被赡养人的相关信息、共同赡养人的信息、扣缴义务人信息,比如身份证号,年龄之类的。2、在填写网站上登录,然后点击修改,填写本人信息,点击保存。3、然后在该页面点击选择被赡养人。4、紧接着添加被赡养人信息。5、然后还要选择选择分摊方式,如果是独生子女就不用写分摊方式了。6、最后就要点击通过扣缴义务的申报、并且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